第十二章 数学中的民主
组选
别民 选举意愿顺序(从最好到最差)
数
A 6 格拉夫博士 迪济特博士 波因特博士 马尼福尔德博士
B 6 格拉夫博士 波因特博士 马尼福尔德博士 迪济特博士
C 5 格拉夫博士 马尼福尔德博士 迪济特博士 波因特博士
格拉夫博士赢得了17张选票,定额为6票,超额了11票。因此这11票需要转移。在这种情况下,选民们都支持当选者,不会再做其他选择了。而黑尔的选举章程(这是美国数学学会所遵循的)要求将超额的11票按比例地转移:11票的6/17转移到A组,11票的6/17转移到B组,而11票的5/17转移给C组,其结果如下:
组别 选民数 选举意愿顺序(从最好到最差)
A 3.9 迪济特博士 波因特博士 马尼福尔德博士
B 3.9 波因特博士 马尼福尔德博士 迪济特博士
C 3.2 马尼福尔德博士 迪济特博士 波因特博士
由于没有一个候选人能达到定额,得票最少的候选人马尼福尔德博士就被淘汰掉,而其支持者的3.2票会转移到他们选举的选票高的候选人波因特博士身上:
组别 选民数 选举意愿顺序(从最好到最差)
A 7.1 迪济特博士 波因特博士
B 3.9 波因特博士 迪济特博士
现在迪济特博士已超过6票定额,所以他与格拉夫博士一样,成为当选的候选人。
B组的6位选民(其选举意愿顺序为格拉夫博士、波因特博士、马尼福尔德博士和迪济特博士)为他们的第一选择当选而高兴,但也感到不安,因为他们的最后选择也当了选。假定选举重复下去,一切照旧,那么6个选民中就有两位决定不去理会美国数学学会的说法(“标出较少的候选人不会获得战术上的有利条件”),而且都把选票投在格拉夫博士身上。这样选举意愿就会分成4类:
组别 选民数 选举意愿顺序(从最好到最差)
A 6 格拉夫博士 迪济特博士波因特博士 马尼福尔德博士
B’ 4 格拉夫博士 波因特博士 马尼福尔德博士 迪济特博士
B” 2 格拉夫博士
C 5 格拉夫博士 马尼福尔德博士 迪济特博士 波因特博士
在第一个顺序表上,格拉夫博士再次成为全体选民一致选择。他支持者的11票超额选票的6/17分配给A组,4/17分配给B’组,2/17分配给B”组,还有5/17分配给C组。于是B”组就被淘汰了。因为其成员除在第一选择外不能再标出其选举意愿了。因此情况形成如下:
组别 选民数 选举意愿顺序(从最好到最差)
A 3.9 迪济特博士 波因特博士 马尼福尔德博士
B’ 2.6 波因特博士 马尼福尔德博士 迪济特博士
C 3.2 马尼福尔德博士 迪济特博士 波因特博士
在第一次选举中,第二位候选人未能达到定额,所以得票最低,也就是说波因特博士就被淘汰掉,而他的支持者的2.6张选票要归并到C组中:
组别 选民数 选举意愿顺序(从最好到最差)
A 3.9 波因特博士 马尼福尔德博士
C、B’ 5.8 马尼福尔德博士 波因特博士
其余的两位候选人都少于定额的6票,但波因特博士由于票数较少而被淘汰,而马尼福尔德博士就被宣布当选。B组中两位聪明的选民标出了不足的选票反而得到更可取的结果:他们的第三选择而不是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