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城池志
,则开办焉。法人之役,台北亦设,各厅县皆设分局。
培元总局光绪七年,台湾道刘璈改团练总局为培元总局,仍委绅士理之,以办地方公事。法人之役,复为团练。
全台筹防总局一在台北府治,一在台南府治,均光绪十年设,二十年复设。
保甲局各府厅县皆设,无事之时则办冬防。
台湾通商总局在台湾道署,咸丰九年设,以办通商事务。光绪十三年,台北亦设此局,归布政使督办。
全台清赋总局一在台南府治,一在台北府治,均光绪十二年设,各厅县皆设分局,十八年事竣,裁撤。
全台抚垦总局在淡水县辖大嵙崁,光绪十二年设,各地多设分局。
转运局在上海,光绪十年设,委苏松太道办之,以理台湾军械、饷项、转运之事。
支应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一年设,由布政使督办,而台南设分局。
捐输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一年设,由布政使督办,而台南设分局。
善后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二年设,由布政使督办,以理战后之事。
招垦局光绪元年设于厦门、汕头、香港,以办闽粤人来台开垦之事。
招商局光绪十二年设于新嘉坡,以办南洋华侨来台经营之事。
铸钱局在台南府治东安坊,康熙二十四年设,后裁。
官银号同治二年设于沪尾,以收解关税,其后旗后、安平、鸡笼以次开办。
官银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六年设。
台南官票局在台南府治,光绪二十一年设。
法审局在台北抚署内,光绪十二年设。
官医局在台北考棚内,光绪十二年设,十七年裁。
军器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一年八月设、翌年十月竣工,费款十二万余圆,以记名提督刘朝幹为总办,聘德国工师以制军器。
电报总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二年设,各地多设分局。
厘金总局在台北府治,由布政使督办。先是,通商之后奏设厘金局于沪尾、安平,以征各货厘金,其后各处添设,计有三十八分局。
烙号局同治五年设于沪尾、安平,以烙阿片之号,而征其厘,归道督办,其后改由商人揽办。
金沙局在基隆厅辖瑞芳,光绪十七年设,而暖暖、六堵、七堵、四脚亭、顶双溪各设分局。
脑磺总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三年设,由巡抚督办,而大嵙崁、彰化、恒春、宜兰各设分局,其外又设支局,十七年改归招垦局兼办。
煤务总局在基隆,光绪五年设,聘用西人以机器开采煤炭。
磺油局在苗栗县治,光绪十三年设,十七年裁。
铁路总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三年设。
军装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一年设,而台南设分局。
火药局在台北大隆同庄,光绪十二年设,而台南在小北门外。
水雷局一在沪尾,一在基隆,均光绪十二年设。
硝药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二年设,归军器局兼办,以自制火药。
伐木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二年设,归军器局兼办,以机器切锯材木,配售上海,并为铁路枕木之用。
蚕桑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六年设。
台北通商局在台北东门外,光绪十三年设,以办建筑城内铺屋之事。
清道局光绪十三年设,凡台北及通商口岸各设一局,以清街道,十七年裁。
邮政总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四年设,各地多设分局。
通志局在台北登瀛书院内,光绪十七年设,各厅县皆设采访局,以编纂《台湾通志》。
台南乐局在台南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