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好即合理-1
,也就是说它具有可以向它这一类东西合理要求的那种属性,再加上根据情况的补充说明。按照这个规定,要说明评价标准何以因事而异,就很容易了。我们需要东西是为了不同的目的,因此根据不同的特征来对这些东西进行评价,显然是合理的。如果把“好”的意思着作类似于函数符号的意思,那是有帮助的。这样,我们就能把这个规定看作是赋予每一类东西以一组属性,对这一类中的每一个东西进行评价就是根据这些属性,即可以向这一类东西合理要求的那些属性。
此外,关于好即合理的说明,对为什么在劝告或建议以及表扬和赞同之类的话中出现“好”这个字眼作出了解释。例如,当某个人向我们征求意见时,他希望知道我们的看法,哪一种行动方针对他来说是最好的。他希望知道,我们认为什么事是他可以合理去做的。一个爬山人向另一个爬山人提出建议,告诉他在攀登艰险的斜坡时应该用什么设备和走哪一条路线。这样,这个爬山人就是站在另一个爬山人的立场上,介绍了他所认为的合理的解决方案,在这些被看作是忠告的话里,“好’和有关说法的含义并没有改变。是具体情况把我们的话变成了忠告,虽然我们话的意思仍然一样。例如,爬山的人有互相帮助的责任,因此,他们也就有了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经过考虑的意见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话就变成了忠告。只要情势许可,可以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必须把我们的话看作劝告和意见。在接受已作了概述的正当理论时,这种固定不变的描述性意思和关于人们何以要征求别人意见的一般理由一起,说明了“好”的这些特有用法。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应求助于特殊类型的规定性的或带感情色彩的含义。
有人可能会对以上论点提出异议,认为关于词语的非习惯意义的理论承认某些人提出的某种规定性的或带感情色彩的含义理论的全部主张。果真如此,那也许就没有任何意见分歧了。我并不否认,了解“好”的各种用法的非习惯意义以及把这个词用在表示赞扬或劝告的话中等等,与掌握这个词的含义有关,我也不反对这样的一种观点,即一个人不能在认为某个东西是好的这句话是正确的同时又不同意它的非习惯意义(假定在具体情况下这种意义是存在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某种非习惯意义就是“好”的主要意义。问题是应该怎样来说明这些事实。
因此,描述性理论认为,“好”和表示赞扬或劝告等意义一起使用,这是它的特点,其所以如此,完全是由于这个规定所赋予它的描述性意义。“好”的描述性含义并不就是一系列关于属性的一览表,即随习惯或偏爱的不同而不同的每一种东西的一览表,而是以这个规定所说明的方式,按照对各种不同物品的合理要求而产生出来的。因此,懂得“好”这个词(以及与其有关的词)为什么被用于这些语言行为,也就是部分懂得了这个固定不变的意思。同样,由于“好”的描述性含义,某些非习惯意义也就成了它的主要意义,正如事实叙述的意义由于它们的描述性含义适合于某些发言一样。如果某个东西对我们来说是最好的这句话是作为一个劝告提出来的,而我们又是同意这句话的,同时如果我们是有理性的,那么事实上我们就会接受这个劝告,并照它办事。这方面的争论(如果确有争论的话)与这些公认的事实无关,而只与“好”的描述性含义在说明这些事实时的地位有关。描述性的理论认为,如果同关于语言行为的一般理论结合起来,关于“好”的规定就会对这些事实提供充分的说明。没有理由要去介绍一种截然不同的含义。
第63节 适用于生活计划的关于善的规定
到目前为止,我只讨论了关于善的规定的第一阶段,在这个阶段还没有提出关于被认为已知的目的的合理性问题。一个东西对K来说是一个好的X,这句话被认为等于是说,考虑到K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