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分配份额-1
在这一章里,我将着手讨论正义的第二个原则,并以现代国家为背景,介绍符合这个原则要求的体制安排。首先,我要指出,正义的原则可以作为政治经济学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功利主义的传统强调了这方面的应用,但我们必须弄清楚它们在这方面的进展如何。我还要着重指出,这些原则包含了关于社会体制的某种理想,这一点在本书第三编我们考虑社团的价值时将是十分重要的。为了为随后的讨论作好准备,我还要简略地谈一谈经济制度、市场作用等问题。接着,我将转向讨论关于两代人之间的节约和正义这个困难问题。对所有重要之点都将用直觉方法予以综合考虑,然后再专门对时间偏好问题和关于优先的某些进一步情况提出一些看法。在这之后,我还打算指出,分配份额的重要性可以说明常识性正义准则的地位。我还要把至善论和直觉论作为分配正义理论来研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与其他传统观点的对比。在整个这一章中,我随时都会谈到对私有财产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的选择问题;仅仅从正义理论的观点来看,不同的基本结构似乎都能符合它的原则。
第41节 政治经济学中的正义概念
在这一章里,我的目的是要弄清楚,作为政治经济学的一种观念,即作为对经济安排和经济政策以及它们的背景体制进行评价的标准,正义的这两个原则是怎样发生作用的(对福利经济学通常也是以同样的方法来说明的。我不用这个名称,因为“福利”这个词表明,暗含的道德观是功利主义的;“社会选择”这个说法要好得多,虽然我认为,它的内涵仍然过于狭窄)。政治经济学理论必须包括对以某种正义观为基础的公共善的解释。公民在考虑经济和社会政策问题时,这种理论要能指导公民的思考。他应该采纳制宪会议或立法阶段的观点,并弄清楚正义原则的适用情况。政治主张关系到增进整个国家的善的问题,因而迫切需要某种用于正义地分配社会利益的标准。
我从一开始就曾着重指出,正义即公平观适用于社会基本结构。它是一种把社会形态当作封闭体系来进行分类的正义观。关于这些背景安排的某种决定是十分重要的,不可避免的。事实上,社会和经济立法的累积影响,将会对基本结构作出明确的规定。此外,社会制度决定了它的公民最终会有的需要和愿望。它部分地决定了他们是什么样的人,而且也决定了他们希望成为什么样的人。因此,经济制度不仅是满足现有需要的一种规定手段,而且也是产生和形成未来需要的一种方法。人们为了满足他们当前的欲望而共同努力的方式,影响到他们今后有什么样的欲望,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这些事情自然是十分明显的,是始终得到公认的。像马歇尔和马克思这样不同的经济学家,对这些事情都是十分重视的。既然经济安排产生了这些影响,而且事实也必然要产生影响,那么对这些体制的选择就牵涉到关于人类善和实现这种善的体制设计的某种观点。因此,作出这种选择不但要有经济理由,而且也要有道德和政治理由。对效率的考虑只是作决定的一个根据,而且往往是比较次要的根据。当然,这种决定可能不是公开作出的;它可能是在幕后作出的。我们常常不经思考就默认了现状所暗示的道德观和政治观,或者让问题由互相斗争的社会和经济势力碰巧取得成功的办法来解决。但是,政治经济学必须研究这个问题,即使得到的结论是最好由事态的发展来决定。
初看起来,社会制度对人类需要和人们对自己的看法的影响,向契约观念提出了明确的异议。人们也许会认为,这种正义观依赖于现有个人的目标,并用受这些目标支配的人可能选择的原则来调整社会秩序。因此,这种理论怎么能够确定可以用来评价基本结构本身的阿基米德点呢?看来,除了按照这个人在至善论的或先验的基础上得到的某种理想的观念来评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