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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2
教传教士缺乏理解的最明显的证据。中国人的膝头并不象西洋人的膝头那么宝贵,因为我们向皇帝拜跪,向县令拜跪,在元旦日也向我们活着的父母拜跪。因此,中国人的膝头自然比较容易使用,一个人向一块形如日历的木主拜跪,其异教徒的资格并不会增加或减少。在另一方面,中国的基督徒因为不许参加大众的宴乐,甚至不许捐款去帮助戏剧表演的费用,结果在乡村和城镇里不得不和一般的社会生活隔绝。所以,中国的基督徒简直是被逐出了自己的家族了。

    这种对自己家族的孝敬和神秘责任的感觉,常常形成了一种深刻的宗教态度:这是毫无疑义的。例如,十七世纪的儒家大师颜元在年老的时候,带着感伤的心情出门去寻找他的哥哥,因为他没有子嗣,希望他的哥哥有一个儿子。这个相信行为重于知识的儒家弟子,当时住在四川。他的哥哥已经失踪多年。他对于讲解孔子教义的工作感到厌倦,有一天突然心血来潮(这在传教士说来,一定是“神灵的召唤”),觉得应该去寻找这个失踪的哥哥。他的工作是困难到极点的。他不知道他的哥哥在什么地方,甚至也不知道是否尚在人世。当时出外旅行是很危险的事情,因为明朝的政权已经倾覆,各地情形甚为混乱。然而,这位老人还是怀着宗教般的虔诚,不顾一切地出门,到处在城门上和客栈里张贴寻人的告白,希望找到他的哥哥。他就这样由中国西部一直旅行到东北诸省去,沿途跋涉几千里;经过了许多年,有一天,他到一个公共厕所里去,把伞放在墙边,他的哥哥的儿子看见那把伞上的名字,才认出他,带他到家里去。他的哥哥已死,可是他已经达到了他的目的,他已经替他的宗族找到一个子嗣了。

    孔子为什么这样注重孝道,不得而知,可是吴经熊博士曾在一篇精彩的论文里(《真孔子》)说,其原因是因为孔子出世时没有父亲。《甜蜜的家》(“home”)一歌的作者一生没有家庭,这种心理上的原因是相同的。如果孔子小时有父亲的话,他的父性观念一定不会含着那么浓厚的传奇浪漫色彩;如果他的父亲在他成人的时候还活着,这种观念一定会有更不幸的结论。他一定会看出他父亲的缺点,因此也许会觉得那种绝对孝敬父母的观念有点不易实行。无论如何,他出世的时候,他的父亲已经死了,不但如此,孔子甚至连他父亲的坟墓在何处也不知道。他的父母的结合是非正式的,所以他的母亲不愿告诉他父亲是谁。当他的母亲死时,他把她殡于(我想他的态度是玩世的)“五父之衢”,后来他由一个老妇人探出他父亲的葬处,才把他的父母合葬在另一个地方。

    我们得让这个巧妙的理论去表现其自身的价值。关于家族理想的必要,我们在中国文学作品中可以找到许多理由。开头的观念是把人类视为家庭单位的一份子,而不把他视为个人。这观念又得一种人生观和一种哲学观念的赞助。那种人生观可以称为“生命之流”的原理,而那种哲学则认为人类天赋本能的满足,乃是道德和政治的最后的目标。

    家族制度的理想必然是和私人个人主义的理想势不两立的。人类终究不能做一个完全孤立的个人,这种个人主义的思想是不合事实的。如果我们不把一个人当做儿子、兄弟、父亲或朋友,那么,他是什么东西呢?这么一个人变成了一个形而上的抽象名词。中国人既然是具有生物学的思想,自然先想到一个人的生物学上的关系。因此,家族变成我们的生存的自然生物学单位,婚姻本身变成一个家族的事情,而不是一个人的事情。

    我在里,曾指出这种占有一切的家族制度的弊害,它能够变成一种扩大的自私心理,妨害国家的发展。可是这种弊害在一切人类制度里都存在着,无论是在家庭制度里,或西方的个人主义和民族主义里,因为人类的天性根本是有缺点的。中国人始终觉得一个人是比国家更伟大,更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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