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异的,可以有来有去;而惟独一切的火焰总是热的,这就可见热在火焰的结成上是常在的。就着热来说,我们这里还找不到一个仇敌的事例。关于地腹的情况感官是一无所知,以我们所确知的一切物体而论,没有任何一个具体的东西是不能感受热的。
但是另举一例来看,若以固结性作为有待研究的性质,那么空气就是一个仇敌的事例。金属是既能流动亦能固结的;玻璃亦然;水也还是能够固结的,那就是当其冻结之时;惟独空气则永无固结之可能,或者说永无放弃其流动性之可能。①不过说到这种属于固定命题的事例,我还提出两点劝告,这可以有助于我们当前的业务。第一点,如果一个普遍的肯定或普遍的否定是不能有的话,那么就要对这事物仔细注意,就认作是无有的事物。②象上面所讲我们对于热这情节便是这样做的,在这里,从事物的性质看(至少就着我们知识所及的要质来说)是找不到普遍的否定的。同样,若以永恒性或不坏性作为有待研究的性质,那么在我们这里就又找不到一个普遍的肯定。因为对于天之下地之上的任何一个物体都是不能使用永恒或不坏两字来作宾词的。③第二点的劝告是说,我们在提到有关任何具体物体的普遍命题时,肯定的或否定的都一样,都要把那最逼近于不然的具体物体附缀于后。④例如提到热,就要缀上那种最柔和的、灼烧性最小的火焰;又如提到不坏性,就要缀上金子,那是最近于不坏的。因为这种情况指明着自然中然与不然之间的界限,有助于范定法式,防止法式脱出和岔出于物质条件之外。⑤①克钦指出,物体与重量是极好的友伴事例,透明性与可展性是极好的仇敌事例。
培根举空气与固结性为仇敌事例,其真确性是可疑的。
弗勒更进一步指出,甚至在培根之后很久,科学界人士还抱有这种见解;Playfair也曾重述此意,虽然用语比较审慎。其实,Cailletet和Pictet所做的实验已经带有结论性地表明,就是氧气、氢气和氮气也是可以液体化的,从而或许也是可以固体化的。关于这些实验,在Ganot所着《物理学》(英译本第一二版,第三八二节)中有简略叙述。这样看来,旧时所谓永久性的气体与非永久性的气体之分是已经完全抹消掉了。根据合法的类推,似可以高度的可然性得出推断说,一切液体亦都可以固体化。
只是有几种液体,如酒精、醇精和二硫化碳,至今经一切努力,即使在所知最低的温度下,还不能把它们变成固体。参看Ganot所着《物理学》第三四三节。——译者
②拉丁本原文为nonentia。克钦指出,entiaandnonentia(有与无有)是经院派的名词,培根又使用了。
弗勒说,这一点劝告虽系以经院派的语言来表达,其意义则是明显的。我们若不能建立一个普遍的肯定或普遍的否定。仅仅这一事实本身就值得注意。
③弗勒注明,培根在“Descriptio Globi Intellectualis”一书中曾严厉地批判了亚里斯多德和逍遥派所讲的天体不变那一教条。——译者
④见下条。——译者
⑤克钦指明,培根认为法式必须限于物质条件的界限之内,这就是反对柏拉图的理念说。他又指出,这两点劝告实际是体现在下条语录当中。——译者
三四
(一二)极限的事例——这就是前条所提及的那种附缀的事例,这里给它换个名称,另行列出。因为这种事例不仅是附缀于固定命题之后才有用处,就以它们本身来说,从它们自己的本性来看,也是有用处的。①它们毫不暧昧地指出了自然的实在区划和事物的度量,指出了自然在什么情节上可以活动到或被施加活动到何等地步,然后从而指出了自然向其他东西的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