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2
但是有一个比这个更值得注意的事例出现于《申命记》。那个事例,一方面说明摩西不可能是那书的作者,也说明在巨人时代所流行的荒谬的观念。按《申命记》第三章,在所传摩西所得的胜利中,捉到了巴珊王“噩”,其第十一节说:“因为巨人族所遗留下来的只有《巴珊》王噩;看,他的床是铁的,现今岂不是在亚扪人的拉巴么?铁床的长是九腕尺,阔是四腕尺,都是以人腕尺为度。”这里的一腕尺是一英尺九英寸,因此那只床的长度是十六英尺四英寸,阔是七英尺四英寸,这是巨人的床的尺寸。现在讲到历史部分,虽然证据不是如此直接和正面,象前面的事例那样,而是概括的,而且有推测性的证据,但是比相反一面的“最好”证据还要好。
作者意在证明巨人的生存,提到了他的床,作为古代的遗物,并且说道,岂不是在亚扪人的拉巴么?这里的意思是:就是因为《圣经》中常用这种方法来肯定一种事情。但是摩西不可能是说这种话的人,因为摩西一点也不知道关于拉巴的事,也不知道其中情况,拉巴不是一个属于这个巨人王的城市,也不是摩西所攻克的城市之一。所以这张床是在拉巴和这床的具体尺寸,必须涉及拉巴被攻占的时间,而这件事一定要在摩西死后四百年时开始出现;为此,请看《撒母耳记》下篇第十二章第二十六节,“约押(大卫的将军)攻打亚扪人的京城拉巴而占领之”。
我既无意于指出所谓属于摩西的那些书在时间、地点以及情况方面的矛盾,而这一切都证明那些书不可能是摩西所作,也不是摩西时代的作品:我要进一步提到《约书亚记》一书,并且指出约书亚也不是那本书的作者,还要指出那本书是隐名的,是没有权威的。我所要提出的证据就包含在那本书的本身之中,我不从《圣经》以外取得证明来反对所谓的《圣经》的可靠性。
假的证词,常是善于自破其说的。约书亚,依照《约书亚记》第一章,是摩西的直接继承人,而且是个军人,摩西并不是。他继续做以色列人的首领达二十五年,也就是从摩西死亡之日起。那个日子,依照《圣经》的编年记,是在基督以前一千四百五十一年起,直到基督前一千四百二十六年。根据同一编年记,约书亚在那一年去世了。所以,如果我们在这本书里找到记载,说这本书是约书亚写的,而且提供约书亚死后所做的事实,那就证明约书亚不可能是作者;也证明这本书非要等到书中所记的最后事实写出以后,是不会写出的。至于书的性质是令人可怕的。这是一本劫掠和杀人的军事历史,其野蛮和残酷,在毒辣和伪善方面和他前辈摩西的记述是同样的。至于亵读(上帝)之处,正如在以前的书中一样,把它归咎于上帝的命令。
第一,《约书亚记》一书,如同以前各书一样,是用第三者的语气写的;说话音是历史家约书亚。如果约书亚讲到自己时,象在书中第六章末节所记那样,那岂不是荒谬和自高自大吗?按这一节中的话是:“约书亚的名声传扬遍地。”现在我要更直接地提出证明。
在第二十四章第三十一节说道:“在约书亚在世的日子里以及死于约书亚以后的长老们还在的时候,以色列人侍奉耶和华。现在试以常识而论,约书亚能否讲述人们在他死后所做的事?这段记述,不仅是约书亚死后的历史家所写的,而且一定是死于约书亚以后的长老们逝世后的历史家所写的。
有些经文,涉及时间方面的一般意义,散见于《约书亚记》一书中。这些记载把写作本书的时间引长到写《约书亚记》以后的一段时间,但是没有标明不包括特定的时间,象上面一节的引文,就是如此。在那一段经文中,介乎约书亚之死及长老们之死之间的时间,绝对没有谈到。所有证据只证明这本书是在最后那批人死后才写成的。
但是我提到的和即将引用的那一段,虽没有用避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