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节义传
,失人臣之节,无事君之礼,弃忠臣之公道,营妻子之
私爱,偷生苟活,妾等耻之,况于子乎!吾不能与子蒙耻而生焉。”遂自杀。戎君贤之,祠
以太牢,而以将礼葬之,赐其弟金百镒,以为卿,而使别治盖。君子谓盖将之妻洁而好义。
诗曰:“淑人君子,其德不回。”此之谓也。
颂曰:盖将之妻,据节锐精,戎既灭盖,邱子独生,妻耻不死,陈设五荣,为夫先死,
卒遗显名。
鲁义姑姊者,鲁野之妇人也。齐攻鲁至郊,望见一妇人,抱一儿,携一儿而行,军且及
之,弃其所抱,抱其所携而走于山,儿随而啼,妇人遂行不顾。齐将问儿曰:“走者尔母
耶?”曰:“是也。”“母所抱者谁也?”曰:“不知也。”齐将乃追之,军士引弓将射
之,曰:“止,不止,吾将射尔。”妇人乃还。齐将问所抱者谁也,所弃者谁也。对曰:
“所抱者妾兄之子也,所弃者妾之子也。见军之至,力不能两护,故弃妾之子。”齐将曰:
“子之于母,其亲爱也,痛甚于心,今释之,而反抱兄之子,何也?”妇人曰:“己之子,
私爱也。兄之子,公义也。夫背公义而向私爱,亡兄子而存妾子,幸而得幸,则鲁君不吾
畜,大夫不吾养,庶民国人不吾与也。夫如是,则胁肩无所容,而累足无所履也。子虽痛
乎,独谓义何?故忍弃子而行义,不能无义而视鲁国。”于是齐将按兵而止,使人言于齐君
曰:“鲁未可伐也。乃至于境,山泽之妇人耳,犹知持节行义,不以私害公,而况于朝臣士
大夫乎!请还。”齐君许之。鲁君闻之,赐妇人束帛百端,号曰义姑姊。公正诚信,果于行
义。夫义,其大哉!虽在匹妇,国犹赖之,况以礼义治国乎!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
之。”此之谓也。
颂曰:齐君攻鲁,义姑有节,见军走山,弃子抱侄,齐将问之,贤其推理,一妇为义,
齐兵遂止。
代赵夫人者,赵卫子之女,襄子之姊,代王之夫人也。卫子既葬,襄子未除服,地登夏
屋,诱代王,使厨人持斗以食代王及从者,行斟,阴令宰人各以一斗击杀代王及从者。因举
兵平代地而迎其姊赵夫人,夫人曰:“吾受先君之命事代之王,今十有余年矣。代无大故,
而主君残之。今代已亡,吾将奚归?且吾闻之,妇人之义无二夫。吾岂有二夫哉!欲迎我何
之?以弟慢夫,非义也。以夫怨弟,非仁也。吾不敢怨,然亦不归,遂泣而呼天,自杀于靡
笄之地。代人皆怀之。君子谓赵夫人善处夫妇之间。诗云:“不僭不贼,鲜不为则。”此之
谓也。
颂曰:惟赵襄子,代夫人弟,袭灭代王,迎取其姊,姊引义理,称引节礼,不归不怨,
遂留野死。
齐义继母者,齐二子之母也。当宣王时,有人简死于道者,吏讯之,被一创,二子兄弟
立其傍,吏问之,兄曰:“我杀之。”弟曰:“非兄也,乃我杀之。”期年,吏不能决,言
之于相,相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曰:“今皆赦之,是纵有罪也。皆杀之,是诛无辜也。寡
人度其母,能知子善恶。试问其母,听其所欲杀活。”相召其母问之曰:“母之子杀人,兄
弟欲相代死,吏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有仁惠,故问母何所欲杀活。”其母泣而对曰:“杀
其少者。”相受其言,因而问之曰:“夫少子者,人之所爱也。今欲杀之,何也?”其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