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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一 母仪传
吾有也。

    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子起。”田稷子惭而出,反其金,自归罪于宣王,请就诛焉。宣王闻

    之,大赏其母之义,遂舍稷子之罪,复其相位,而以公金赐母。君子谓,稷母廉而有化。诗

    曰:“彼君子兮,不素飧兮。”无功而食禄,不为也,况于受金乎!

    颂曰:田稷之母,廉洁正直,责子受金,以为不德,忠孝之事,尽财竭力,君子受禄,

    终不素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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