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心里,因此我们是可以不写它们的,如果偶尔这些判断不知不觉地进入我们心里,我们是可以消灭它们的;还在于我们也记住,这样的念头只会存在一个短时期,届时生命就要结束。此外,这样做有什么困难呢?因为,如果这些事物是合乎自然的,就喜欢它们吧。它们对你就是惬决的;但是,如果是违反自然的,那就去找合于你自己本性的东西,努力追求它,即使它不会带来名誉,因为每个人都是可以去寻求他自己的善的。
17、考虑每一事物是从何而来,由什么东西组成,进入什么变化,当它改变时又变成什么性质的事物,它将没有损害地继续存在。
18、如果有人冒犯了你,首先考虑:我和人们之间有什么联系,我们是被造出来相互合作的,另一方面,我是被造出来放在他们之上的,就像一只公羊对羊群,一只公牛对牛群。要从最先的原则,从这个原则来考察这个问题:如果所有事物都不止是原子,那安排所有事物的就是自然:如果这是这样,低等的事物就要为高等的事物而存在,而这些高等的事物就要相互合作。
第二,考虑冒犯者他们在饭桌边、在眠床上等地方是什么人,尤其是考虑他们在什么压力下形成意见和行动的,他们做他们所做的事带着何种骄傲。
第三,如果人们是正当地做他们所做的,那我们不应当不愉快;但如果他们做得不正当,那很显然他们这样做是出于无知和不自觉。因为正像每一灵魂都不愿意自己被剥夺真理一样,它也不愿意自己被剥夺按照他的应分对每个人行动的力量。所以,当人们被称为是不正直、背信弃义、贪婪,总之是对邻人行恶的人时,他们是痛苦的。
第四,考虑你也做了许多不正当的事情,你是一个和他们相仿的人,即使你戒除了某些错误,但你还是有犯这些错误的倾向,而且你戒除这些错误,也许或者是出于怯懦,或者是关心名声,或者是出于别的不洁的动机。
第五,考虑你甚至不知道人们是否真的在做不正当的事情,因为许多事情都是由于和某种环绕的关系而做出的。总之,一个人必须学习许多东西,以便他能够对另一个人行为做出正确的判断。
第六,当你十分烦恼或悲伤时,想一下人的生命只是一瞬,我们都很快就要死去。
第七,那打扰我们的不是人们的行为,因为那些行为的根基是在他们的支配原则中,那打扰我们的是我们自己的意见。那么就先驱除这些意见,坚决地放弃你对一个行为的判断-仿佛它是什么极恶的东西的判断吧,这样你的愤怒就会消失。那么我怎样驱除这意见呢?通过思考没有哪一个别人的恶行能给你带来耻辱,因为,如果不是只有自作的恶行才是可耻的,你也必然做出许多不正当的事,变成一个强盗或别的什么人。
第八,考虑由这种行为引起的愤怒和烦恼带给我们的痛苦,要比这种行为本身带给我们的痛苦多得多。
第九,考虑一种好的气质是不可征服的,只要它是真实的,而不是一种做作的微笑和半心半意。因为最蛮横的人将会对你做什么呢,只要你对他始终保持一种和善的态度,如果条件允许,你温和地劝导他,平静地在他试图损害你的时候纠正他的错误,你这样说:我的孩子,不要这样,我们被选出来天生是为了别的什么事情的,我将肯定不会受到伤害,而你却要伤害你自己,我的孩子-这样以温和的口吻,用如此的一般原则向他说理,并说明甚至蜜蜂也不会做像他所做的事,更不必说那些天生被造出来合作的动物了。你必须在这样做时不带有任何双重的意久或以斥责的口吻进行,而是柔和的,在你的心灵里没有任何怨恨,不要仿佛你是在对他讲演,仿佛旁观者会给出赞扬,而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如果别人在场……
记住这九条规则,仿佛它们是你从缪斯收到的一个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