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第二-2
》,大家不妨多读读它,会有用处的,是魏代刘劭著的,北魏刘昺所注,是专门谈论人的,换句话说就是“人”的科学。最近流行的人事管理,职业分类的科学,这些是从外国来的。而我们的《人物志》,却更好,是真正的“人事管理”、“职业分类”,指出哪些人归哪一类。有些人是事业型的,有些人绝对不是事业型的,不要安排错了,有的人有学问,不一定有才能,有些人有才能不一定有品德,有学问又有才能又有品德的人,是第一流的人,这种人才不多。
以前有一位老朋友,读书不多,但他从人生经验中,得来几句话,蛮有意思,他说:“上等人,有本事没有脾气;中等人,有本事也有脾气;末等人,没有本事而脾气却大。”这可以说是名言,也是他的学问。所以各位立身处世,就要知道,有的人有学问,往往会有脾气,就要对他容忍,用他的长处——学问,不计较他的短处——脾气。他发脾气不是对你有恶意,而是他自己的毛病,本来也就是他的短处,与你何关?你要讲孝道,在君道上你要爱护他,尊重他。我有些学生,有时也大光其火,我不理他,后来他和我谈话,道歉一番,我便问他要谈的正题是什么?先不要发脾气,只谈正题,谈完了再让你发脾气。他就笑了。
第二部应该研究的书是什么呢?就是黄石公传给张良的《素书》,这一部书很难说确是伪书,但它也的确是中国文化的结晶。对于为人处世及认识人物的道理,有很深的哲学见解,也可以说是看相的书,他并不是说眉毛长的如何,鼻子长的怎样,它没有这一套,是真正相法。眉毛、鼻子、眼睛都不看的,大概都看这个人处世的态度和条理。孟子也喜欢看相,不过他没有挂牌,他是注意人家的眼神,光明正大的人眼神一定很端正;喜欢向上看的人一定很傲慢;喜欢下看的人会动心思;喜欢斜视的人,至少他的心理上有问题。这是看相当中的眼神,是孟子看相的一科,也可说是看相当中的“眼科”吧!
孔子观察人谈原则。“视其所以”——看他的目的是什么?“观其所由”——知道他的来源、动机,以法理的观点来说,就是看他的犯意,刑法上某些案子是要有了犯意才算犯罪,过去中国人不大打官司,喜欢打官司的叫作讼棍。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人被控用刀杀人,这是有罪的,要偿命的。有讼棍要被告一千两银子,包可无罪。被告为了保命,就是上当受骗,也只好出这一千两银子了。而那个讼棍得了银子,将送出去的公文抽回来,将“用刀杀人”的“用”字,轻轻加了一笔,变成“甩”字,于是“甩”刀杀人,没有犯意,是无罪的。还有满清时候,祭孔大典,凡是参加的人,是不得在祭典中东张西望,或转头回身说话的,否则就犯了“大不敬”,重则杀头,轻则坐牢,至少是免职永不录用。有一次,一位督抚率领部属祭孔,在部属中同僚有隙,某甲到皇帝面前,告某乙在祭典中回头说话,于是皇帝下命令督抚查明这件事。督抚一接到圣旨,惶恐得不得了,最后从部属中,找来了平日最讨厌的讼棍,被敲了八千两银子,一千两银子买一个字,讼棍还说白送了一个字,共有九个字:“臣位列前茅,不敢反顾。”这样答复上去,不但没有事,那个原告,也不敢顶上去了。因为追究下去,你自己如果规规矩矩不转头,又怎么知道被告转了头呢?有罪大家有罪嘛!一件要杀大官们脑袋的大案,就这样由讼棍用九个字,轻轻地平息下去了。
李陵答苏武书中所谓“刀笔之吏,弄其文墨。”从政的人,都要了解这一点,公事办久了,从政久了,法律熟了,专门在笔杆上做工夫,害死人杀死人,比刀都厉害。所以讲到这里,要“视其所以”,看他的动机、目的。“观其所由”,看他的来源,整个行动的经过。“察其所安”,再看看他平常作人是安于什么?能不能安于现实。譬如有些人就很难安,有一位七十多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