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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第十四世纪
    征服中国的蒙古人,在中国人民不断地反抗下,于本世纪八十年代,全部被逐出中国本土,回到他们原来的瀚海沙漠群故地。他们所建立的蒙古帝国和子国之一的元帝国,也随之烟消云散。山摇地动般扩张征服的帝国勋业,成为过去,只遗留下片断的历史陈迹。

    代替蒙古人而起的是中华民族组成的明王朝,一个纯中国人的王朝。

    不过,这并不等于中国人恶运结束,反而是一个更漫长黑暗的开始。

    一蒙古对中国的统治

    马可波罗所见的杭州市廛,是中国都市的外貌。马致远笔下的元曲,是士大夫地主阶层在象牙塔中的安闲生活。事实上大多数中国人都在水深火热中,接受亡国奴的待遇,包括马可波罗所称道的杭州那些衣服华丽的男女人民。

    蒙古人在上世纪(十三)曾发挥出他们可惊的军事才能,缔造一个空前庞大帝国。但他们的政治才能却远为落后,这是由于他们的文化更为落后之故。蒙古人向外扩张,并没有任何政治理想,如中国儒家学派所倡导的吊民伐罪,也没有任何高级情操的动力,如基督教、伊斯兰教传播福音到天涯地角。蒙古人向外扩张的目的,只有两个:一是掠夺财富;一是满足征眼欲望。了解蒙古帝国的野蛮本质和立国精神,就容易了解汉人所受迫害的沉重。

    蒙古人根本轻视汉人,所以列为第三等和第四等国民。在蒙古人眼中,汉人除了供给他们固定的田赋外,没有别的用处。而中亚人(色国人·回回)则不然,他们在商业上的贡献,要超过汉人很多倍。蒙古人上自亲王公主,下至小民,都愿意把银币借给中亚人,以收取利息。一两纹银的利息,十年后能高达一千零二十四两,这是一种恐怖的剥削,当时称为“羊羔儿息”,只有中亚商人付得起。——方法很简单,必要时,中亚商人只要向地方政府报案,说他在途中被盗匪抢劫,地方政府就得如数赔偿。所以汉人自然要比中亚人低一等或低二等。第一任大汗铁木真即曾规定,杀蒙古人的偿命,杀中亚人的罚黄金四十巴里失(一巴里失大概折合二两银币),而杀死一个汉人,只要缴一头毛驴的价钱就可以了。遇到征伐战争,差别待遇较平时更甚。像上世纪(十三)一二八六年,为了明年进攻安南王国,征用全国马匹,中亚人三匹马中只征两匹;而汉人的马,无论多少,全部征收。以后不断征马,每次如此,汉人的马就成为珍品。

    蒙古统治中国,从基层起就有严密而彻底的控制。每二十家编为一“甲”,首长称“甲主”,由政府委派蒙古人充当。这蒙古人就是这二十家的总管,这二十家就是这蒙古总管的奴隶,衣服饮食,他可以随心索取,女子和财产,他更可以随心所欲。元政府有严厉规定:禁止汉人打猎,禁止汉人学习拳击武术,禁止汉人持有兵器,禁止汉人集会拜神,禁止汉人赶集赶场作买卖,禁止汉人夜间走路。

    “甲主”以上的地方政府首长,全由蒙古人担任。当蒙古人不够分配,或中亚人贿赂够多时,则由中亚人担任。蒙古官员大多数是世袭的,每一个蒙古首长,如州长、县长,他所管辖的一州或一县,就是他的封建采邑,汉人则是他的农奴,他们对汉人没有政治责任,更没有法律责任。蒙古婴儿和幼童,往往很早地就继承了州长县长的位置,他的家人和侍奉他的奴仆,构成一个小型的宫廷。蒙古人都不会汉话,不识汉字,地方官员如此,中央官员也如此,蒙古大汗更很少会汉话和汉字。一百年间的政权,也只有两个汉人出任过宰相,一是上世纪(十三)帝国初创时的史天泽,一是本世纪(十四)帝国瓦解前夕的贺惟一,而贺惟一早已蒙古化,改名拓拔太平,忠于蒙古超过忠于中国。正因为这种缘故,蒙古大汗是以奴隶总管的身分,控制中国,所以对汉人毫无感情,对中国文化,自尊心也不允许接受。

    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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