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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降临
他日后苦苦攻读,以医学研究为终生的坚守,是最恰当的选择。一旦了解了他家在“文革”中的变故,就更能理解他选择医学而远避政治的哀痛隐衷。以他的姿质高洁,任何宽容的社会都应该有他遗世独立的空间,但他偏偏不能不置身事中,可想他的憎恶与无奈。在众多的干部子弟中,他是少数的自知者之一。

    中国共产党的江山是在马背上得到的。战争中,免不了生死之间的悲壮故事。特别在掌权之后,战争的参加者大都身居高位。这使得他们的子弟在光荣与权力两方面都得到相当的满足,产生了极大的优越感。他们大多为父辈的业绩感到骄傲,以天生的革命者自居,自以为血统高贵,思想纯洁,堪当国家大任,热烈地向往辉煌的业绩。他们的性格大多傲慢、偏执,直率到咄咄逼人,有时又极天真。因对社会所知甚少反而把生活过度理想化,终日耽于革命的梦想而并不知革命为何物,反以追求真理的热诚鼓吹无知。在生活中很难成为与人为善的朋友,甚至处处树敌。这些在一九四九年前后出生的少年,在他们太年轻而又没有机会进行痛苦比较的时候,事实上没有选择别种思想的可能,他们的行为正是他们所仅仅能做的。另一方面,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上个人自由的定义就相当狭小的社会里,他们的荣辱得失都与他们的家庭有关,这使得他们本身的命运带有“前缘已定”的宿命味道,而无法逃脱。在这个意义上,我又为他们中间那些真正志向高远而终于不得伸展的人感到惋惜。我的三位同学就是好例。但在当时,这支朝气勃勃、盲目自负、深具挑衅性的危险力量,却正是当时形势所需要的。他们的使命是破坏。而要完成这个使命,他们尚需三个条件:忠诚、反叛和仇恨。

    一九六五年,“个人崇拜”在中国已经存在,在大中学校园中尤其如此。这个现象的产生同林彪有绝大的关系。他在短短的几年中,运用军队的影响和舆论的力量,成功地使毛泽东从一位正常的国家领袖变成了一位神祗。这种“个人崇拜”在毛泽东一九六五年同美国记者斯诺的谈话中得到证实(他甚至说过“需要更多的个人崇拜”),而在一出名为《东方红》的大型歌舞剧中得到十足的体现。我还记得,当大幕拉开时,数百名手持金葵花的蓝裙少女组成海浪的造型,抬头仰望在天幕上冉冉升起的毛泽东的形象。历时三小时的演出绪束时,人民大会堂中的上万观众欢声如雷。

    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毛泽东是我们生活中天然的一部分。我们对他的爱,与其说是一种感情,毋宁说是一种习惯。对毛泽东来说,一切世俗的标准完全没有意义,他正是他应该是的样子。记得极小的时候,我问母亲:党是谁?母亲竞无言以对,她说,党不是一个人。我不懂,那党是谁?母亲望了望毛泽东的画像。于是我懂了,党就是毛主席。在我准备中学考试时,语文教师们曾经综合历年的考题进行测验,帮助我们接近可能的作文题目。但当年的试题却大出人们的意料,它直接就是:《做毛主席的好孩子》。在我一年的中学生生活中,许多个星期天都坐在教室中,在班主任的注视下一篇篇地朗读已经出版到第四卷的《毛泽东选集》,讨论“革命”。“阶级”、“专政”之类的问题,并且深信“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这样的“毛主席著作学习小组”遍布中学的校园。

    但在当时的青年学生当中,忠诚于毛主席表现为对毛泽东青年时代的直接效法。毛泽东少有大志。他青少年时期的活动可以用“读书”和“行走”来概括。他遍览群书,博闻强记,又信奉“尽信书不如不读书”,只以书为思想的羽翼。他曾强迫自己在分文不名的情况下出游,沿途打工,维持生计,因为困苦没有退路,得以看到了社会的真实面貌。行走强健了他的体魄。他常常不避风雨,反而在其间欢呼鼓舞,在自然力量面前感受天命所钟的幸福。相传他赠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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