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五年,我十三岁了。我开始在人前饶舌,又在饶舌者面前假装沉默。人到十三岁,自以为对这个世界已相当重要,而世界才刚刚准备原谅你的幼稚——原谅在过去,不是这个理由。因为你确实已经十三岁了。十三岁时发生的事情永远也忘不了。
特别留下印象的事,有两件。一件在夏天,另一件也在夏天。第一件:我在夏季的末尾考上了北京市最著名的男子中学。我跟在邮递员的自行车后面飞跑,他手上举着一只白色的信封。我穿过锯木厂的电锯声,一个公共厕所和一大丛美人蕉,在家门口的石影壁前追上了他。我一直感激他,不仅我相信正是他把运气带给了我,而且为了他把快乐带给别人时的快乐。从走进教室的第一天算起,我只在这座学校正式呆了十个月。这个,是他和我都没有想到的。
第二件事,发生在小巷转弯处的破屋门前。我走近的时候,一群孩子正挤在那儿,朝里望。里头很暗,要不就是外边太明亮,我好一阵没有看清那是个老人。虽然是夏天,他身上的棉衣也不该破碎得像一只鹅绒枕头,当然没有那样的洁白。一只麻袋中露出一些肮脏的废纸,摊在地上;一只用铁丝弯成的筢子,木柄雪亮,仰面躺着;一只同样雪亮的碗和一只生了锈的锅,郑重地放在木床板上,像是两件文物;“嗡嗡”响着的,是一只苍蝇。在我受到的教育中,一些我并不真正知道的什么,仿佛近了一点;我仿佛知道的另外一些什么,却远了一点。让人在饶舌和沉默之间左右不是。老人抬起头,眼睛晶亮晶亮,刀子似的一闪,孩子们就一哄而散。许多年以后,我才从朋友的书中知道了,只有就要饿死的人,才有那样晶亮的眼睛。我又经过那里的时候,破屋已经拆掉了,我想,老人自然是死了。
其实,无论在哪儿,这样的景象都不足为怪,现在也是。我当时很吃惊。可我没有想到我应该而且可能为那老人做点什么,是使我日后更吃惊的事。我只是一哄而散的孩子中间的一个。我只是一名看客。类似的事情我以后看过不少,许多淡忘了。不忘的是那双眼睛,晶亮地长在我的背上,晶亮地看着世界。
一九六五年对中国来说,是重要的一年。她刚刚迈出一道门坎,同时准备迈进另一道门坎,抬着脚。这中间,一片阳光。光亮有时不过是黑暗安装的一道门,推开门就又走了进去。
这一年夏天,国营市场上蕃茄的市价是人民币一分钱一斤。若是暴雨过后,价格就会变成一毛钱一堆。运走这一堆,要使四五个孩子很费些气力。花八元钱,就可以在机关或学校的食堂一个月里吃得很好;每人月平均消费三十元的是富裕的家庭;手表还不是人人都有;时髦的标志是拥有一辆上海生产的“永久一13型”自行车;使我们这些醉心体育运动的男孩子更加醉心的是一双同样由上海生产的“回力牌”白色球鞋,索价十元。我是在这一年夏天才头一次得到这样一双球鞋的,是母亲祝贺我考上四中的礼物。等到它渐渐旧了,我就用白粉把它重新涂白,因为我知道,一斤面粉市价一角八分的当时,不是每个孩子都可以得到这样一双鞋的。中国的农民们从国家手中收到蕃茄的一分钱和面粉的一角八分钱时(当然不这么简单),成熟一只蕃茄也意味着至少四个月的劳作。因此大概可以算出农民们的收入情况。但是,这不是最坏的情况。
不仅因为年龄,也因为其他,我不是一九六O——一九六二年大饥荒的合格回忆者。在饥饿突然露面时(其实它一直跟在背后),城市居民中的重体力劳动者的月粮食定量降低到十四公斤;而孩子们,只有六到九公斤。我记得我曾在市场附近寻找菜根和菜叶,切碎了用红薯面包成菜团子,双手捧着吃,以防它散开。在学校大群的孩子中间,有些渴望在课间休息时,得到五粒黄豆,很香地炒熟了,握在掌心,握出汗来,才咸咸地一粒粒吃掉,腿上却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