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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辑 还能怎样地想起你
友逃之夭夭的负心男人。

    清晨,我被电话惊醒,那端是相熟小女生激动得微喘的声音,一声声清嫩如窗外初生的新叶:“我知道,我知道爱情是什么了。爱情就是他用双手捧来的那一束玫瑰,血一样红,岁月一样永远,而生命就是一千个春天的组合,从一朵玫瑰开到下一朵。”隔着电话,我也看得见她眸子里欲滴的泪。

    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有人说过:如果不能给她好的生活,爱她,就是害她。

    已经三十五年了,查尔斯终于和卡米拉结了婚。据说惹得英国人民很不高兴,又有人冲出来说,应该剥夺他的继承权,王位直接给他的儿子、美少年威廉王子。这算威胁吗?我猜查尔斯心里一定想:爱谁谁,谁怕谁呀。

    如果爱情是鞋,那么一定是童话中的红舞鞋,穿上后就要不断地起舞。婚姻便是这样的一支舞。

    熟极而流,顺手拈来,千人一面就是亦舒的风格——不算批评,我们好的就是这口,大律师、建筑师甚至黑社会头子都会有机会念出“惆怅旧欢如梦”。但这样提到姜花,也实在因为姜花在香港,随处可见吧?

    他那时就爱卡米拉,但他要的不是一个妻,而是英国王后。出身名门、尚是处女的戴安娜才是不二人选。她连高中都没毕业?没关系,王后常用语不超过300个常用字。

    他也许没想到这婚姻会这么难捱。戴安娜长期减肥,大吃之后,就用手指抠喉咙强迫自己呕吐,查尔斯曾经说过:“我的蜜月,就是在呕吐物的酸腐气味中度过的。”她又穿着超短裙参加隆重的庆典,全场的记者都趴在地上举着相机,等她行屈膝礼时避无可避的走光。她后来又有了外遇,还尽是些保镖、骑术教练、汽车销售商……上不了台面的男人。她的情人又为了钱出卖她,让全世界都来看她的笑话,看他如何戴了绿帽子。

    1994年的事了。偶尔在一本书里,读到前因后果,和那陌生女子的信。我低一低头,其实并没有泪。我想我懂。

    他的母亲不是他的,是女王;他的儿子们也不是他的,是未来的国王;黛安娜是一个童话;其实属于他的,只有这一个女人。

    第十二支口红,叫“来生缘”。至此,已不再需要任何颜色来点缀我的生命,只需一些透明的油脂来滋润我已渐渐干枯的嘴唇和唇边你永远的名字。注定的,我们之间会有一个人在天堂的门口安静地等待,等着另一个人的到来,夕阳下相视而笑,淡淡招呼:“来了?”

    第六支口红叫“大婚”,当然要选最热烈和最艳丽的红,仿佛太阳。连太阳都为他们停留,在她的唇上,在他闪亮的眼睛里,在她将自己终身交付的情托里,在他宽广的怀抱里,永远温暖他们的未来。

    天上下着雨,在车水马龙的街头,我寻找我曾恋爱过的地方。

    如果我相信自己的记忆,这儿曾经站过一棵树,在初夏有着一树的云烟,下雨的时候,花瓣纷飞如丝。你曾经递给我一朵粉红的花,并且告诉我,它的名字,叫合欢。

    男子亦低声回她,“吃屎的感觉,令我心跳。”

    而此刻,我的背后是高楼,高楼的背后还是高楼;我的面前是大厦,大厦的左右还是大厦。在城市森林里迷失方向的我,所有的罗盘都不能帮助我。

    雨不断在我耳边说着种种的废话,他们说他们曾经是奔向江河的溪流,曾经是桌上一杯芳醇的茶,曾经是情人颊上的泪。他们说一切存在的终将会过去,他们说一切存在过的永远不会过去。

    现在又是初夏,现在又在下雨,每一场雨都是相似的,我如何才能分辨,哪一场雨曾湿过你的衣,哪一场雨又曾用来掩饰我的泪,而哪一场雨,曾在我生命中落个不停。

    我要到哪里寻找我曾恋爱的地方?

    把电线杆当做花树的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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