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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 爱得像一颗猕猴桃
小猫似偎过来,在女友怀里挨蹭,嗲声嗲气如小丸子:“姐姐你答应我嘛。”——我都叫你姐姐了,你还能不把我当妹妹,妹妹的要求,你还能不满足?

    女友看着她:年轻无耻而理直气壮,近乎无邪的脸,几乎当场横刀自尽。

    女孩儿意犹未尽,回去发电子邮件给她,女友苦笑给我看,那是一首歌,歌名叫《thE BOY IS MINE》(这男孩是我的)。

    年轻不是罪,恃年轻而任意而为,便是了。

    有一次她患重感冒,正是过年,附近所有大小超市杂货店都早早关了张,她靠几包方便面以及一个不知何时送来的果篮苟延残喘,最后是四颗猕猴桃。她不想吃,但她的身体容不得她这么清高。桃皮已经皱缩得像一块抹布,果肉却还是翡翠绿,小小的黑籽嵌着,像一些玉之瑕点……她不爱吃,却借此活下来。她忽然间,原谅了自己的青春,以及与青春伴生的贪婪。

    是的,我的爱人,我其实不认识你。

    在中环,他的手机丢了,没有手机里的通讯簿,他发现自己记不起她的电话了。忘就忘了吧,像从手腕上揭掉一张创可贴,轻微一撕的痛。

    而他是如何招惹上某女阿丙的,他都不知道。大约是从他的博客开始。阿甲苦笑着对我说:阿丙日复一日,回复着他的博客,内容尽是:“我看央视的天气预报,你那儿又变天了。我记得你有鼻炎的,要小心不要犯呀,我很心疼的。”阿甲看着,只觉得背上的鸡皮疙瘩,海浪般一层层浮现,他没法不毛骨悚然。他几时、什么情况下、对谁提过自己的这小恙?网络时代,即使对于陌生人,他也沦为罗马不设防。

    更离谱的是,阿丙还建了一个自己的博客,名字就叫“狂爱阿甲”,一会儿写:我今天过得很愉快,我决定忘了他;明天又写:我恨他,他为什么能这样漠视我;一时狂暴起来,把上面所有内容删除,立誓重新做人。我跑去恭喜阿甲,他苦着脸说:已经好多次了。果然,三天之后,一切重新开始。阿甲坚决不理会她,她便自导自演自吹自弹自唱整出戏。

    前段日子,有一位朋友某男阿丁找我合作,我没时间,就推荐了阿甲给他。第二天,阿甲的电话把我从梦中吵醒——不是他在错误的时间打来,是我起得太晚。他问:阿丁是谁?到底是谁?他与他只在QQ上聊了半小时,他却不能控制身体里欲念的大潮。他说:我想同阿丁啥啥啥。很多年前,阿Q就是这样向吴妈表白的。

    他很诗意很谦卑地拜托我,他说请你,请你在百忙之中约阿丁吃一次饭,请你手持DV,拍下他的音容笑貌,或者至少用你的眼睛你的心,感知这个人的存在,再对阿甲原声再现——餐费他会给我报销的。

    下午在网上遇见阿丁,我不能不嘴快,我说:“有人暗恋你呢。”阿丁很高兴,说:“啊,太好了。替我谢谢那位姐姐。”我忍住笑:“不是姐姐呢。”阿丁更高兴:“是妹妹?那更好了。感谢她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

    我再也不能自控,伏在电脑上爆笑十分钟。

    一切都是误会,这所有的爱情。他们妄说什么爱呢?不了解、不认识,甚至没有能力认出他来,阿甲天天都在哭都在喊,在寻找戈多,她们还去欣赏他的起转承合。而阿丁那蓬勃的喜悦又置于何处,当他面临禁色之爱,那是黑夜里不辨方向的渡轮。不了解才能够爱吧?才能把放荡当做狂野,把羞处视为桃花,把莫名的恐惧与诱惑,用爱之名来定义。

    没有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们所有的爱与等待都是虚空。这爱情全是笑柄。

    是在梦中被电话吵醒吧,懵头懵脑一句“哪个”,惹下大祸也不知觉,大约只当电话断了,倒头复又呼呼大睡。

    每天下班后都去相熟的碟店,挑拣的手势像君王翻妃嫔的水牌,懒洋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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