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类新空间/无限带宽从涓涓细流到浩浩江河
”(videodialtone)。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为贝尔公司游说的人,提出了一种似是而非但却十分有效的理由,以证明进入信息和娱乐业的正当性。他们获得了成功。
电话公司称旧有的电话服务已经跟不上形势的需要,除非批准它们成为更广义的信息提供者,否则它们没有积极性去承担建设新的基础设施(也就是光纤)的巨额费用。
且慢。电话公司一向都扮演信息提供者的角色;事实上,大多数贝尔公司主要的财源都是电话黄页(Yel1owPages)。但是让人莫名其妙的是,假如电话公司以原子方式,把这类信息送到“视频拨号”意指获取影像就如电话拨号一样容易,即允许发送和接收影像成为电话公司传输服务的一部分。电话号码簿的一部分,专载公司、厂商等电话用户的名称及号码,按行业划分排列,并附有分类广告。你的家门口,就没有问题;但假如它们把信息化为比特,以电子方式传送给你,就犯法了。显然这是格林法官的看法。
因此,游说人士辩称,电话公司只有进入电子信息传输业,其掏钱铺设地区性光缆线路的行为才可能具有合理性。他们的论点是,假如没有新的收入来源,就没有足够的动力来进行大规模投资。这个论点获得了认可,电话公司正大举进入信息和娱乐业,并且铺设光缆的速度也比过去稍微快了一些。
我觉得这个结果是相当不错的。它会使消费者得益,但上面的这番说理却站不住脚。
电话公司以貌似有理的论调推翻了貌似有理的法律,但现在却可能迷信上了自己的论调。
我们并不需要这么大的带宽来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事实上,120一600万比特/秒的带宽更适合目前大多数媒体的需求。我们甚至还没有开始了解或发挥这一带宽的创造性潜能。律师和电话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花了10年时间对格林法官施加压力,然而与此同时,他们却忘记了先去看一看现有的庞大设施:双绞线。
很少有人认识到铜线的性能有多好。一种叫做“非对称数字用户环线”的技术能够用比较短的铜线传输大量的数据。ADSL-1能够为75%的美国家庭和80%的加拿大家庭每秒输入154.4万比特的信息,同时每秒输出64000比特的信息。ADSL-2的操作速度超过300万比特/秒,ADSL-3更超过600万比特/秒。而ADSL-1对VhS画质的影像而言,已经足够好了。
虽然从长远来看,这并不是把多媒体信息传输到家庭的好办法,但令人不解的是,大多数人竟会在现阶段把它忘得于干净净。一种说法是,每个订户要负担的费用太高,但费用高是因为用量小的缘故。而且,即使暂时费用偏高,就算每个订户要花掉1000美元好了,它也是逐渐追加的,大部分费用会随着订户的增加而分摊到各家。更何况,如果服务能够引起他们的兴趣,许多美国人愿意在3一4年的时间内,部分或全部地支付这1000美元,以分摊启动成本。因此,尽管光纤是大势所趋,利用现有的铜线,我们还是可以有所作为、有所获益的。
很多人都忽视了铜线这块踏脚石。他们以为必须全面而迅速地转换到光纤上,利用其无限的带宽,才能维持强大的竞争优势。然而,他们没有认识到,吹自然和商业利益会比法规上的种种诱因,更能促进光纤的自然发展。就像春情发动的狗具有异常灵敏的嗅觉,提倡宽带的学者,能够嗅出建立宽带网络的每一个政治机会,仿佛这是全国的当务之急或必须力争的人权一样。事实上,毫无限制的带宽可能会是自相矛盾的,并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人们被过多的比特所淹没,外围的机器设备变得毫无必要地蠢笨。拥有无限带宽并不是坏事,也不见得有错,但就像性开放一样,也不一定就是好事。我们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