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启蒙运动时期的进化论-1
福科观点的基本合理性体现在说明那些按照传统的自然神学从事研究的博物学家上,他们认为他们所谓的规则过程直接与神的特创计划吻合。但是我们必须探讨更有争议的问题,即那些表面上采用唯物论方法的博物学家是否依然坚持自然基本上是规则体系的观点。至此,我们需要一个我们自己的框架,来帮助我们理解造成18世纪人们思想矛盾的力量。首先,我们需要将那些多少是明显地在特创论者的体系中产生的发展与那些表面上是作为对特创论体系挑战产物的发展区别开。我们一定要努力确定在17世纪后期阐释的稳态特创论的关键特征,然后才看一下由于博物学的专业问题和普遍增加的对于变化可能性的认识而导致的问题的扩展。毫不奇怪会发现一些在这种传统中讨论新物种的起源,却倾向于设想神的计划的新成份以完全预定的方式出现的观点。然后我们要看一下唯物论者的挑战,并试图确定一下唯物论者在博物学中主要关心的领域。我们将会看到,18世纪极为关心的一些领域,却被达尔文时代的博物学家所忽视。我们也试图寻找某些迹象能支持福科提出的观点:即使最激进的唯物论者也多少会认为自然规律一定以合理的图景在其作用。
设计与变化问题
17世纪后期的博物学家依然期望科学研究能和基督教协调起来。他们坚持物种固定不变的概念,坚持认为每一个物种产生出与自己的类型相同的后代,他们希望通过对自然类型变异的详细了解,会有助于加强物种是神的智慧产物的信念。这种体系中的三种成份需要详细描述,因为它们对于后来进化论的历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a)利用设计的论点来解释每个物种的结构,通常是从生物对特定生活方式适应的角度。b)相信物种之间相互关系的整个图景符合某些可以轻易识别的结构,如存在的巨大链条。c)扩展了亚里士多德的物种固定不变、自然地下分为相关形式的类群的观点,以解决欧洲人在从事世界范围的探索时由于发现了大量新的物种而产生的实际分类问题。
有一种设计的论点,它的基础是每一个生命结构都有其适应目的,这是一个自然神学学派的核心观点,这个学派的最昌盛期是在1700年左右,而且一直延续到19世纪。约翰·雷的那本经常再版的《上帝在创世中的智慧》(Ray,1691)是这种观点最为人知的代表作(R aven,1942;Gillespie,1987)。威廉·德汉姆的《物理神学》(Derham,1717)是另一本流行的著作,而在欧洲大陆,拉贝·普鲁克的《关于自然的猜想》则利用多卷的论述发展了这个主题。尽管有启蒙运动的挑战,在威廉·佩利的《自然神学》(Paley,1802)中仍然存在着类似的看法,而且通过佩利影响到年轻的查尔斯·达尔文。
设计的论点认为,世界的规则和复杂性,特别是在生物结构中体现出来的规则和复杂性,不能通过自然本身建立,必定是由一个智慧的设计者创造出来的。人们经常以钟表和钟表匠之间的关系作类比。没有人相信组成可以工作的钟表的金属零件能〖S S〗组成复杂的形状,因此我们知道一定有一个钟表匠设计和制造了钟表。因为在自然界没有力量能够建造新的动植物物种的结构,因此可以用同样的论据说明造物主的存在。但是,生物的结构不仅说明造物主的智慧和力量,还能证明造物主的仁慈。赋予每一个器官的形态适应于动物生命式样中表现出来的功能,这说明造物主关心他的造物的幸福。我们可以将这称作设计的“功利”论点,因为它假设每一个性状都具备有用的目的。人当然是设计的首选例子,手和眼睛的完美结构似乎最明确地说明我们的身体为了我们的需要是如何创造出来的。首先,存在围绕人建立论据的诱因,那就是提出其他物种的设计是为了人的缘故。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