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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人如草不闻声 ]-2
就有一千七百多,即一人曾杀一千七百余人!由此推之,其他可知。

    张献忠粗中有细,心思极其缜密。贼军每剿一城,皆大兵合围四方,至次日早晨方如墙四进,边进边杀,务必一人不留。剿毕,扒草寻穴,细搜数日才能回去复命。如有此城漏网逃脱者在别的州城发现,搜剿此城的领兵官就会遭剥皮之刑。

    杀人之外,贼军必尽焚庐舍。未尽残木,也要归拢成堆后烧成灰烬,士兵以矛挑清后盾清楚才敢离开。实在有巨大的石雕殿柱烧不了,就用丝绸等物浸满油裹之数层,举火烧之,最终崩坏才放心。

    由于百姓中的小儿幼女不能计功,贼军听弃道帝,或衬马蹄,或抛空后以白刃接之以为笑乐。

    张献忠之灭绝人性,无论亲疏。其本性好朋友欢宴,常与陕西老乡痛饮于王府之中,临行厚赠黄金珠宝。酒足饭饱后,陕西籍的友人们欢笑告退。张献忠事先伏壮士于路,把他们尽数斩杀,拿回所赠金银。接着,兵士们把“朋友”们首级盛于锦匣内洗净送回。有时张献忠独饮不乐,喊一声“唤好友来!”士兵们立刻把冰镇的人头摆放于巨大的宴桌上。老张本人持盏酌劝,亲切热情如对活人,并名之为“聚首欢宴”;张贼酷爱斩斫妇人小脚,置于花园叠累成峰。一日,他与爱妾酌饮欣赏,仰视香足堆,叹道:“方缺一足尖,置之会更好看。”其爱妾也有几分酒意,伸出自己三寸金莲,笑言:“此足如何?”张献忠仔细持于手中细观,说“甚好”,信手一刀割下香足抛于足堆之上。其爱妾哭嚎宛转于地,他复加一刀,劈下其秀美之头。其爱妾数十,依次被斩杀,或肢解为乐,或烹之为食,或脔之喂狗。他本人还有一数岁小儿,一晚忽怒,亲手毙之,虎狼之性如此。

    转至早晨,见小儿尸体横于席间,他又怒左右手下不劝解,立杀数百人。这大贼头最大的特点,是“醉柔而醒暴”,喝醉时常常饶人,一旦清醒就要见血才乐。

    1645年秋,张献忠毁弃成都,尽杀城中居民。这一点,连“极左”时代的文献也不得不承认是实情,只是声称他“面对地主阶级疯狂反扑”使“阶级斗争扩大化”,这哪里扩大化,是绝杀化!成都居民数十万被驱于南门,见张献忠骑马而来,都跪地乞命,声称是良民顺民。张献忠狂性大起,纵马挥刀跳入人群中,发疯一样遍杀遍喊:“杀!杀!杀!”贼军刀砍矛捅,血流成河。

    从成都临行前,张献忠下令,命令各营杀尽所掠妇女,上缴所有抢掠金银。

    由于从各地及蜀中所掠金银太多带不走,张献忠发数千人为工匠,先掘锦江使之改道,然后在河床上凿洞,垫青石成穴,尽埋金宝银块于其中,大概有数千万两之巨。然后,他尽杀工人,让兵士再使锦江回流,财宝就埋在水流之下,名之为“锢金”。

    行至顺庆,张献忠忽然下令,尽杀军中四川籍士兵十余万人,仅有都督刘世忠一营闻讯先逃。他自川北遁去,投降清军。

    杀完川军后,张献忠嫌所带兵将有家属累赘,他本人以挑选水军为名,喝令全营兵士及家属从他面前经过受检。只要他一声“你!”挑中的人马上被集中。

    父母被挑者,子女不敢回顾;妻子被挑者,丈夫不敢回顾。最后,共挑出近四万人,押入一木城之中,先用炮轰,毙死大半,然后纵兵斫杀,有数千杀不完者,驱入江中淹死。自己杀自己军队,也是张献忠“首创”。

    杀了几轮过后,张献忠派人点数,回报说四路军还有六七万人。老张大怒:

    “老子哪里用这么多人,只需劲旅三千,即可横行天下!”于是他严督手下将领再杀。“凡领人头目,每日必开报十数人赴死,先疏后亲,亲尽及已,人不自保,莫可如何”(《蜀警录》)。

    至西充时,贼军中的昔日投降官兵、被掠平民以及新兵均已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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