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崭露共角
有一次正好碰上秦始皇从咸阳出发的巡幸队伍,真是雄伟壮观,数万人为一人造势,让刘邦感动万分,不禁脱口而出:“大丈夫当如此也。”
角头亭长,脚踏黑白道
亭是秦王朝的地方行政单位刘宋时代裴驷的《史记集解》上说:
“秦法,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亭长,主亭之吏……民有争讼,由亭长调节或审判……。”
亭长就是类似目前派出所主管兼治安法官的职位。
秦末一个亭管十个里,大约250户人家,权力也不小。亭便是一个官衙,亭长也是有办公室的,在专制社会,算是相当威风的职务。
亭长的任务主要是接待官员,同时也须巡查游民、缉捕盗贼,以维持治安接待官员,对刘邦而言是件苦差事,还好亭的单位实在太鞋会来的长官不多,大部分也都是些缉盗官员这些人身分不高,性格也较豪迈,刘邦很容易便和他们称兄道弟了。
后面这件工作,刘邦倒相当胜任。由于平民时代便结交不少角头兄弟,黑社会那一套对他并不陌生,加上受到曹参治理市诬蔑廛态度的影响,刘邦也很懂得防患未然。因此在他任内,泗水亭虽难免有些小案件,但倒未出过大纰漏。
亭里面,除了亭长刘邦外,还有数十名的“亭父及“求盗”,但他们都是役夫,属平民身分,如同现代的“义警”只有刘邦属“吏”职,对一向喜欢夸张的他,自然要设法好好表现一番了。”
首先,他替自己制作了一顶“冠”。“冠”在当时是“士人”以上才能戴的帽子,平民只能以“巾”束发,所以有“冠”的人,便代表他有身分、有地位。
战国时代,有不少“吏职是由士人担任的,所以原则上“吏”是可以戴冠做。”
于是刘邦决定以竹皮来制作类似楚国贵族戴的长冠,并特派亭内的“求盗”远赴作冠手艺一流的薛县去订做。
这顶“亭长冠,使刘邦俨如高官般地威仪,不认识的人,很难看出他的身分只是一名亭长而已。”
据说这顶冠,刘邦非常喜欢,一生都戴着,即使日后成了大汉王朝的创业皇帝,在平常休闲时候仍戴着这种“冠”,因而时人称之为“刘氏冠”。
不过是一顶冠就这样坚持,可见刘邦的个性并不轻脯虽然偶尔有些浪荡,但其实是相当有主见且执着的。
由于“官场中的朋友本来便不少,如今当上亭长,更可借此大展人脉关系。《史记》上记载他“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可见他交友的方式,不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而是勾肩搭背、嬉笑辱骂式的“小人之交”,所以对方的身分也大多不高。”
年轻时便不用工作且到处游荡的刘邦,自然养成喜欢到酒楼等声色场所的习惯。
如今当上亭长,黑白两道的兄弟多了,更需要交际应酬,因此他常呼朋引友地到沛城的酒楼去喝酒。他最喜欢去的是王婆婆和武大嫂的小酒铺子,由于手头钱不多,个性又慷慨,因此常常需要赊账。不过,这两个酒铺主人却非常欢迎他,即使酒钱永远欠着也无所谓。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好事?据《史记》上记载,刘邦酒量不大,酒品也不错,很容易醉,醉了便睡在酒铺里两位老板常在此时看到他身上附有龙的影子,深奇之,因而给予优待这当然是后人制造的神话了。
由于刘邦魁力强、人缘好,喜欢接近他、和他结交的朋友,往往会跑到酒楼来喝酒,而好热闹的刘邦,自然也会尽力和这些人亲切的招呼一番。如此一来,喜欢到这两个酒铺的人愈来愈多,刘邦俨然成为酒铺的“义务交际男,难怪两位主人特别欢迎他了。”
加上刘邦酒品好,醉了便睡在酒铺里,等他醒来的朋友只好继续喝,消费额提高不少,两位老板自然要呵呵大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