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1
奠基者。在这个见解之后,卢梭用热情的声调疾呼:“假如有人拔掉木桩或者填平沟壕,并向他的同类大声疾呼:‘不要听信这个骗子的话,如果你们忘记土地的果实是大家所有的,土地是不属于任何人的,那你们就要遭秧了!’这个人该会使人类免去多少罪行、战争和杀害,免去多少苦难和恐怖啊!”在这一段可以使人因之认为卢梭不是社会主义者就一定是无政府主义者的热烈的话中,鲜明地表现出他把必然和自由对立起来的那种倾向。我们已经知道,按照他的学说,私有权是作为人的生产力发展(金属的冶炼和农耕)的必然结果出现的。我们记得,卢梭怎样继格老秀斯之后重复说,希腊人不无原因地把赛丽斯女神称为立法者。而现在他却想到,如果某个用心善良的人希望反对私有制度,即如果自由的力量起来反对必然的力量,事情就完全会朝另一个方向发展,赛丽斯女神也没有理由颁布自己的法律了。但是接着卢梭对一种力量起来反对另一种力量的可能性立即发生怀疑。他继续说道:“但是,想必那时一切事物已经发展到不能再象以前那样继续下去的地步了”,等等。换句话说,想必在当时的条件下,谁也不会想到要反对私有制度,而要是有人想反对它,或事实上有人想反对它,那他也没有足够的力量可以战胜它的拥护者。这种观点也许还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表示:想必在当时的条件下,人们自然会希望建立私有制,这就是说,想必当时人们意志的倾向恰好表现了当时的必然性的力量。同一个思想的这种新的表达方式会具有很大的优点,可以解决自由与必然的二律背反。伟大的唯心主义者谢林和黑格尔(还有莱布尼茨)正是这样解决自由和必然的二律背反的。不过卢梭并没有解决这个二律背反。他只是有了可能解决它的预感。而且就是这个在刚才指出的保留意见中如此明白地表露出来的预感,在他那里也是很少见的。大体上说,他不仅保留着尚未解决的自由和必然的二律背反,而且是在这种二律背反的基础上建立其关于社会继续发展合乎愿望的进程的见解的。在纯哲学问题上,他无论如何不能超出肤浅的唯心主义者之上。但是,当这位肤浅的唯心主义者思索到文化发展的动力时,尽管有个别唯心主义偏向,却是象一个唯物主义者那样进行推理的,而且在自己的推理中,往往表现出他是一个真正有天才的人。在这方面,十八世纪所有的唯物主义者中间,只有爱尔维修才能同卢梭并驾齐驱,而在思想的力量方面还逊于卢梭一等。
Ⅳ
唯心主义的偏向,在卢梭的《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当然破坏了他的唯物主义见解的严整性。他不善于克服自由和必然的二律背反,这使得这些见解带有不彻底性的因素。上文引述的关于私有制产生问题的保留意见证明,有的时候他并不是没有模糊地意识到这种因素的存在,也不是没有即使排除不了这个因素,至少得削弱这个因素的朦胧的希望。不过使我们的作者在他关于“自然人”的错误观念中最感到麻烦的那个主要困难根本不在这里。
他的“自然人”是最极端的个人主义者。他“独自一个人”(Seul)过活,因此他没有丝毫关于任何社会联合的概念。家庭和国家在自然状态中都是不存在的。卢梭对自然人的这种观点,在当时绝对不是仅有的看法。十八世纪的作家们继承着十七世纪前辈们的先例,经常总是把极端的个人主义者看作文化发展中的出发点。这在极大的程度上可以说明那个大家都知道的事实:他们在自己的推理中喜欢援引人的自然状态。既然在这种状态中,按照他们的假定,不存在任何一种社会联合,于是他们以为只要拿这种状态同“文明”的生活方式加以比较,他们就可以轻而易举地确定社会关系在人类本性的种种特性的发展中所起的那个使他们发生强烈兴趣的作用。有个著名的查理·波恩就《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写过若干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