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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1
,是从来没有这种毛病的。但是布弗莱伯爵夫人却有这种毛病,她写了一个散文悲剧,先在孔蒂亲王先生的社交圈子里朗读、传诵和吹嘘过,有这么多的赞赏她还不满足,还要问问我的意见,想得到我的赞赏。我的赞赏她是得到了,可是温和得很,恰如作品所应该获得的那样。此外,我还觉得不能不向她提出一个意见,就是她那个叫做《豪迈的奴隶》的剧本跟一个英国剧本很相似,这个剧本不很知名,可是译出来了,题为《奥罗诺哥》。布弗莱夫人谢谢我的意见,一面却又向我保证说,她的剧本和另外那一个毫无相似之处。这个剽窃,我除对她一人说过以外,从来没有对任何别人谈过,而我之所以告诉她,也只是尽了她强使我尽的责任罢了;从那时起我就时常想到吉尔·布拉斯在讲道的大主教面前尽责的那种后果。

    不单是布弗莱神父——他根本就不喜欢我,不单是布弗莱夫人——我在她面前犯了女人和作家都永远不能原谅的错误,我总觉得元帅夫人的所有其他朋友也都不很愿意跟我交朋友。其中就有埃诺议长,他加入作家队伍后就免不了有作家的毛病,也有迪德芳夫人和莱斯彼纳斯小姐,他们俩都跟伏尔泰相交甚厚,又是达朗贝的密友,后者甚至到最后就跟达朗贝同居了——当然罗,他们住在一起都是极规矩的,极冠冕堂皇的,根本不可能作别样的解释。最初我曾十分关切迪德芳夫人,因为她双目失明,在我的眼光里就成了同情的对象。但是她的生活方式跟我的太相反了,差不多一个人的起床时间就是另一个人的就寝时间。她对小有才气的人又那么无限度地热爱,随便出版一本破烂货,也当作了不起的大事或捧或骂。她说话就是圣旨,说得又那么专断,那么粗暴;不论对什么事,赞成也好,反对也好,都那么执着,谈起来总是青筋暴涨,浑身抽搐。她那不可思议的成见,那不可克制的固执,那感情用事的论断的顽固性所产生的毫无道理的热忱——所有这一切不久就使我生厌了,不想再照顾她了。我疏远了她,她也觉察到了这一点:这就够叫她怒不可遏。虽然我清楚地感觉到,一个有这样性格的女人是多么可怕,但是我还是宁愿挨她的仇恨的大棒,也不愿遭她的友谊的灾殃。

    我在卢森堡夫人的社交圈子中这样孤立无援还不够,又在她的家里结了仇敌。这个仇敌,只有一个,可是,就我今天所处的境况而言,这一个就抵得上一百个了。这个仇敌当然不是她的兄弟维尔罗瓦公爵先生,他不但曾来看我,并且还多次邀我到维尔罗瓦吉;由于我回答得极为礼貌,他就把这种含糊的答复当作同意,因而邀请卢森堡先生和夫人去小住半个月,并且向我提出跟他们同行。当时我的健康状况所需要的照料不容许我出去走动而不发生危险,所以我就请卢森堡先生烦神代我谢绝了。人们从他的复信(丁札,第三号)里就可以看出他是极其恳切殷勤的,维尔罗瓦公爵先生并不因此就不对我厚爱如前。他的侄子兼继承人、那年青的维尔罗瓦侯爵对我就没有他的伯父待我的那种美意了,同时,我承认,我对他也没有象对他的伯父那样敬仰。他那种轻浮的态度叫我感到受不了,而我的冷淡态度也招来了他的憎恨。有天晚上他甚至在餐席上还捉弄了我一下,由于我蠢,沉不住气,应付得很不好,而我一发怒,我那点儿机智不但不见增长,反而飞到九霄云外去了。我有一只狗,是别人在它很小的时候,也就是差不多在我刚住到退隐庐的时候送给我的,我管它叫“公爵”。这只狗并不好看,可是在它那一种里还很罕见,我把它当成我的伴侣和朋友,并且毫无疑问,它比大部分自称为朋友的人还更配称为朋友。由于它禀性对人亲热,又有感情,我们彼此又互相依恋,它便在蒙莫朗西府里出名了;但是出于一种很愚蠢的顾忌心理,我又把它的名字改为“土耳其人”,其实有无数的狗都叫作“侯爵”,也没见过哪一个侯爵为此而生气的。维尔罗瓦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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