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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3
性格软弱,却很可靠,对他从来没有一点不信任。我不怕他的心会忽然变冷,正如我不能指望他的心能有英雄式的感情一样。我们相处中的质朴与亲昵,就表明了我们是多么互相信赖。我们两人都做对了:我有生之日,都将永远崇敬、永远爱戴这位贤良的高贵人物;而且,不管人家想了些什么办法要把他跟我离间开来,我深信他至死都是我的朋友,就仿佛我听到了他临终时的遗言。

    一七六O年他们第二次来蒙莫朗西小住的时候,《朱丽》朗读完了,我就乞灵于《爱弥儿》的朗读,好使我在卢森堡夫人面前继续待下去,但是这部书的朗读没有那么成功,也许是题材不合她的口味,也许是朗读太多,使她厌烦了。然而,因为她老怪我甘愿受那些书商的骗,所以这次她要我把这部书交给她去设法付印,让我多挣几个钱。我同意了,却明白地提出条件:不得在法国印刷。也就是在这一点上我们争了很久;我呢,我认为不可能得到默许,甚至连请求默许都是不谨慎的,我又不愿让人家不得默许就在王国印刷;她呢,她却坚持说在政府当时所已经采取的那种制度下,连正式审查都不会有什么困难。她居然有办法叫马勒赛尔卜先生也同意了她的看法,他为这事亲笔写了一封长信给我,说明《萨瓦副主教信条录》正是一部到处都可以获得人们赞许的作品。在当时的情况下也可以获得宫廷的赞许。我看到这位官员一向是那么怕事,现在竟在这件事上变得这么随和,真有点吃惊。一般说来,一部书稿只要经他赞许,印刷就完全合法,所以我对这部书稿的印刷就再也提不出什么反对意见了。然而由于一种非常的顾虑,我还是要我这部书稿在荷兰印刷,并且还要交给书商内奥姆,我指定了书商还不够,又直接通知了他。不过我同意这一版书归一个法国书商发行,书印好了,在巴黎销售或随便在什么地方销售都可以,因为这种销售与我无关。卢森堡夫人和我商定的就是如此,约定之后,我就把我的手稿交给她了。

    她这次小住,把她的孙女布弗莱小姐——今天是洛曾公爵夫人——也带来了。她那时叫作阿美丽,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姑娘。她有着处女的面貌、温柔和羞涩。她那副小面孔再可爱、再有趣不过了,它给人引起的感情也再温馨、再纯洁不过了。本来么,她还是个孩子,还不到十一岁呢。元帅夫人觉得她太羞涩了,总是想方设法鼓动她。她有好几次允许我吻她,我就带着我平时那种闷闷不乐的样子照办了。别人处在我那时的地位会说出许许多多好听的话来,而我却和哑巴一样待在那儿,窘迫万分;我也不知道究竟谁最害羞,是那个可怜的小姑娘呢,还是我自己。有一天我在小府第的楼梯上遇到了她:她刚去看戴莱丝,保姆还在跟戴莱丝说话。我不知对她说些什么才好,便提出给她一吻,她心里是一片天真无邪,所以也没有拒绝,她当天早晨还奉祖母之命,并且当着祖母的面,曾受到我的一吻呢。第二天,我在元帅夫人床头朗读《爱弥儿》,正好碰上我不无理由地批评我头天所做的那种事的那一段。她觉得我那种想法很正确,并且还对这一问题说了些很合情理的话,这就使我脸红起来了。我多么咒骂我这种不可思议的愚蠢啊,这种愚蠢常使我显出一副卑鄙有罪的样子,而其实我只是笨拙尴尬而已。在一个大家都知道不是没有智慧的人身上,这种愚蠢甚至会被认为是假装出来的辩白。我可以发誓,在这可能受到指摘的一吻中,和其他各次的亲吻一样,连阿美丽小姐的心灵和感官也不比我更加纯洁;我甚至还可以发誓,如果我当时能够避开她的话,我是会避开她的,并不是因为我不乐意看到她,而是因为我临时找不到一句好听的话来对她说,因而感到尴尬。一个人连国王的权力都不怕,一个小孩子就能叫他胆怯吗?究竟如何是好呢?脑子里连一点临机应变的能力都没有,怎么办呢?如果我勉强去跟遇到的人们说话,我就准要说出傻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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