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招魂
红酒招魂
冯唐
冯唐 @ 2007-6-28 0:42:34
学医的时候,教授一边讲人体构造和机理,我一边琢磨这种构造和机理可以由逻辑衍生出来的观点,比如,性交得当其实也能治疗诸如阴道炎、慢性盆腔炎之类的妇科疾病,比如人类的设计寿命或许只有四十年,比如出生决定论和童年决定论。
出生决定论是个基因问题,也就是说,和兽性相关的,百分之九十,一个人出生时就已经决定了,比如说乳房大小、阴茎短长、脑子反应速度、是情圣还是清华男生、能记住“短歌行”还是“长恨歌”。天生是刘翔的,什么不练都比你我跑得快。至于刘翔能不能成世界冠军,由出生后那百分之十的因素决定。
童年决定论是个定型问题,也就是说,和人性相关的,百分之九十,一个人五岁之前就定型了,比如说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我五岁之前只喝茉莉花茶,到现在也分不出龙井和毛尖的好坏,分不出明前茶、谷前茶,总觉着都缺茉莉花的香味。我五岁之前陪我姥姥和我老妈喝散装二锅头,一两一毛六,到现在也分不清白酒的好坏。对于我来说,白酒只有三种:二锅头、像二锅头的、不像二锅头的。只要是五十度以上的白酒,半斤下去,地板都开始柔软,星星都开始闪烁,姑娘都开始好看。
唯一例外是红酒。
第一次喝红酒是和掺着海南咖啡喝的。我老姐和我老哥当时也不大,他们坐在马扎上,拉起窗帘,一起偷听邓丽君的靡靡之音。邓丽君的歌儿在当时还属于资产阶级腐朽没落的东西。我也坐在马扎上,拿床铺当书桌,做作业,背唐诗“美人天上落,龙塞始应春。”我偷听着邓丽君,想像她应该是个肉肉的好姑娘。我偷看着我老姐和我老哥,这两个没出息的,他们表情古怪,偶尔互相看一眼,仿佛对方有可能听着听着邓丽君忽然变成男女流氓,仿佛喝了雄黄酒的青蛇白蛇。邓丽君有一句歌很淫荡:“美酒加咖啡,我只要喝一杯,想起了过去,又喝了第二杯,明知道爱情像流水,管他去爱谁”。我老姐和我老哥听了心痒,找来半瓶烟台产的味美思葡萄酒(之所以能剩下半瓶,是因为我姥姥和我老妈喝了半瓶之后,一致认为,这种酒一定是散装二锅头兑葡萄香精汽水做的),再倒进半杯我老爸剩下的海南咖啡,逼我先喝。这两个缺心眼的,我之后就再也没喝过比那杯液体更难喝更难看的东西了。
我对于红酒的恶劣印象是我最早的书商帮我扭转过来的。这个书商热爱红酒、拉丁舞、妇女。跳拉丁舞,他吃亏在个头儿。有次他喝多了,随便抓了一个腰身妖娆的妇女跳探戈,他的腿甩出去,本来应该悠长绵延地一甩然后在瞬间收回,但是我只看到了瞬间收回,仿佛林忆莲的眼睛在瞬间闭上。那天,一群人喝光了酒馆以及附近小铺的二锅头,书商跳完舞,脑门上渗出细碎的汗珠儿,从书包里拿出一瓶外国红酒,说,你们这群人渣,这红酒是好酒,太早拿出来,一定被你们浪费了,现在拿出来,慢慢喝。
这瓶红酒真是好东西。如果和二锅头比,二锅头是抽你一巴掌,这瓶红酒是足底按摩。二锅头是北京姑娘,脾气比你大,脱裤子比你快,这瓶红酒是江南女子,一句话不说,注意到你每一个表情,理解你心里每个皱褶。
我老姐在美国湾区的家里,有一只我们共同的狗,德国牧羊犬,它叫Zha Zha(喳喳、扎扎、插插)。它五岁,比一般五岁小孩聪明,会用抽水马桶,做家务,每天负责打开信箱取报纸。Zha Zha喜欢跑步,我偶尔去美国,把老姐家当寺庙,码字,躲清静。每次我写累了从电脑前站起来,Zha Zha就叼着狗链子凑过来,脑袋顶着我出门。它想我带它去百米之外的大湖去跑步。
我老妈心脏查出毛病之后,戒了二锅头。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