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约翰·杜威
:一个句子S若促成事件E本来会促成的行为,它就“意味着”E。假如实际上从来没有这样的事件,那个句子就是假的。对未用言语表达的信念,讲法完全相同。可以这样说:信念为有机体的一种状态,促成某个事件呈现于感官时会促成的行为;将会促成该行为的那个事件是此信念的“含义”。这个说法过于简单化,但是可以用来表示我现下主张的理论。到此为止,我认为杜威和我不会有很大分歧。但是关于他的进一步发展,我感觉自己跟他有极明确的不同意见。
杜威把·探·究当作逻辑的要素,不拿真理或知识当作逻辑的要素。他给探究所下的定义如下:“探究即有控制地或有指导地把不确定的事态变换成一个在区别成分及关系成分上十分确定的事态,以致把原事态的各要素转化为一个统一整体”。他补充说:“探究涉及将客观素材加以客观的变换”。这个定义分明是不妥当的。例如,试看练兵中士跟一群新兵的交道,或泥瓦匠跟一堆砖的交道;这两种交道恰恰满足杜威给“探究”下的定义。由于他显然不想把这两种交道包括在“探究”之内,所以在他的“探究”概念中必定有某个要素他在自己的定义里忘记了提。至于这种要素究竟是什么,我在下文中即将去确定。不过我们先来看一看照这定义的原样,要出现什么结果。
显然杜威所理解的“探究”为企图使世界更有机化的一般过程的一部分。“统一的整体”应该是探究的结果。杜威所以爱好有机的东西,一部分是由于生物学,一部分是由于黑格尔的影响流连不散。如果不以一种无意识的黑格尔派形而上学为基础,我不明白为什么探究预料要产生“统一的整体”。假若有人给我一付顺序混乱的扑克牌,请我探究探究牌的先后顺序,假若我遵照杜威的指示,我先把牌整理好顺序,然后说这就是探究结果所产生的顺序。我在整理牌的时候倒是要“将客观素材加以客观的变换”,但是定义中考虑到这点。
假如最后人家告诉我说:“我们本来想要知道把牌交给您的时候牌的先后顺序,不是您重新整理过后的先后顺序”。我如果是杜威的门生,我就要回答:“您的想法根本太静态了。我是个动态的人,我探究任何素材,先把它变动成容易探究的样子”。认为此种手续是可以容许的这个想法,只能从黑格尔对现象与实在的区分找到根据:现象可能是杂乱而支离破碎的,但实在则永远是秩序井然而有机性的。所以我整理牌的时候,我不过是显示牌的真实永恒本性罢了。然而杜威的学说中这一部分从来没有明讲。有机体的形而上学是杜威的理论的基础,可是我不知道他有几分注意到了这件事实。
要想区分探究与其它种类的有机化活动,例如练兵中士和泥瓦匠的活动,杜威的定义需要加以补充,现在试看一看要补充什么。在从前总会这样讲:探究的特征在于探究的目的,即弄清某个真理。但是在杜威说来,“真理”须借“探究”下定义,不是拿“真理”来定义“探究”;他引用了皮尔斯下的定义,并表示赞同,该定义说:“真理”即“命中注定为一切进行研究的人终究要同意的意见”。这定义让我们对研究者在作什么事一无所知,因为假若说他是在努力要弄清真理,就不能不犯循环论的毛病。
我以为杜威博士的理论不妨叙述如下。有机体与其环境之间的关系有时候是令有机体满意的,有时候是令它不满意的。在关系不满意的情况下,局面可以通过相互调节得到改善。使得局面有了改善的种种变化若主要在有机体一方(这种变化决不·完·全在任何一方),该过程就叫“探究”。例如,在作战当中你主要力求改变环境,即敌军;但是在作战之前的侦察时期,你主要力求使自己一方的兵力适应敌军的部署。这个前一时期是“探究”时期。
依我想,这个理论的困难之点在于把一个信念跟普通可说是“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