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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卢梭
不包含《一个萨瓦牧师的信仰自白》(th of Savoyard Vicar),当局本来会认为是无害的书,可是那一段“自白”提出了卢梭所理解的自然宗教的原理,是新旧教双方正统信仰都恼火的。更带危险性,因为它提倡民主,否定王权神授说。这两本书虽然大大振扬了他的名声,却给他招来一阵风暴般的官方谴责。他只好逃离法国。日内瓦万万容不得他;伯尔尼拒绝作他的避难所。最后弗里德里希大王可怜他,准许他在纳沙泰尔附近莫底埃居住,该地是这位“圣王”的领地的一部分。在那里他住了三年;但是在这段时期终了(1765),莫底埃的乡民在牧师率领下,控告他放毒,并且打算杀害他。他逃到了英国去,因为休谟在1762年就提出来愿为他效力。

    在英国最初一切顺利。他在社会上非常得志,乔治三世还给予了他一份年金。他几乎每天和柏克(E.Burke)见面,可是他们的交情不久就冷到让柏克说出这话的程度:“除虚荣心而外,他不抱任何原则,来左右他的感情或指导他的理智。”

    休谟对卢梭的忠诚最长久,说他非常喜爱他,可以彼此抱着友谊和尊重终生相处。但是在这时候,卢梭很自然地患上了被害妄想狂,终究把他逼得精神错乱,于是他猜疑休谟是图害他性命的阴谋的代理人。有时候他会醒悟这种猜疑的荒唐无稽,他会拥抱休谟,高叫:“不,不!休谟决不是卖友的人!”

    对这话休谟(当然弄得非常窘)回答道:“Quoi,moncher Monsieur!(什么,我亲爱的先生!)”但是最后他的妄想得胜了,于是他逃走了。他的暮年是在巴黎在极度其困中度过的,他死的时候,大家怀疑到自杀上。

    两人绝交以后,休谟说:“他在整个一生中只是有所·感·觉,在这方面他的敏感性达到我从未见过任何先例的高度;然而这种敏感性给予他的,还是一种痛苦甚于快乐的尖锐的感觉。

    他好像这样一个人,这人不仅被剥掉了衣服,而且被剥掉了其肤,在这情况下被赶出去和猛烈的狂风暴雨进行搏斗。”

    这话是关于他的性格有几成和真相一致的最善意的概括。

    卢梭的业绩中有许多东西不管在别的方面如何重要,但与哲学思想史无涉。他的思想只有两个部分我要稍许详细说一说;那两个部分是:第一,他的神学,第二,他的政治学说。

    在神学上他作了一个大多数新教神学家现已承认的革新。在他之前,自柏拉图以来的每一个哲学家,倘若他信仰神,都提出支持其信仰的理智论据。这些论据在我们看来或许显得不大能够服人,我们可能感觉只要不是已经深信该结论真实的人,谁也不会觉得这些论据有力。但是提出这些论据的哲学家确实相信它们在逻辑上站得住,是应当使任何有充分哲学素质而无其见的人确信神存在的那种论据。敦促我们信奉神的现代新教徒,大部分都轻视老的“证明”,把自己的信仰基础放在人性的某一面——敬畏情绪或神秘情绪、是非心、渴念之情等等上面。这种为宗教信仰辩护的方式是卢梭首创的;因为已经家喻户晓,所以现代的读者如果不费心思把卢梭和(譬如说)笛卡尔或莱布尼兹加以比较,多半会认识不到他有创见。

    卢梭给一个贵族妇人写信说:“啊,夫人!有时候我独处书斋,双手紧扣住眼睛,或是在夜色昏暗当中,我认为并没有神。但是望一望那边:太阳在升其,冲开笼罩大地的薄雾,显露出大自然的绚烂惊人的景色,这一霎时也从我的灵魂中驱散全部疑云。我重新找到我的信念、我的神、和我对他的信仰。我赞美他、崇拜他,我在他面前匍匐低头。”

    另有一次他说:“我信仰神和我相信其它任何真理是同样坚定的,因为信与不信断不是由我作主的事情。”这种形式的议论带私人性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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