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物种起源的见解的发展史略
《园艺学报》(icultural transactions)第四卷和他的著作《石蒜科》(Amaryllidace )一书(1937年,19, 339 页)中宣称,“园艺试验不可反驳地证明了植物学上的物种不过是比较高级和比较稳定的变化而已”。他把同一观点引伸到动物方面。这位教长相信,每一个属的单一物种都是在原来可塑性很大的情况下被创造出来的;这些物种主要由于杂交,而且也由于变异,产生了现存的一切物种。
1862年,葛兰特(Grant )教授在其讨论《淡水海绵》(Spongilla )的著名论文的结尾一段中(《爱丁堡科学学报》[Endinburg P)上发表的他的第五十五次讲演录中论述了同一观点。
1831年,帕特里克·马修(Patrick Mathew )先生发表了《造船木材及植树》的著作,他在这部著作中所明确提出的关于物种起源的观点同华莱士(allace )先生和我自己在《林纳学报》(Linnean Journal )上所发表的观点(下详)以及本书所扩充的这一观点恰相吻合。遗憾的是,马修先生的这一观点只是很简略地散见于一篇著作的附录中,而这篇著作所讨论的却是不同的问题,所以直到马修先生本人在1860年7月4日的《艺园者纪录》(Gardeners Chronicle )中郑重提出这一观点之前,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马修先生的观点和我的观点之间的差异,是无关紧要的:他似乎认为,世界上的栖息者在陆续的时期内几近灭绝,其后又重新充满了这个世界;他还指出“没有先前生物的模型或胚种”,也可能产生新类型。我不敢说对全文的一些章节毫无误解,但看来他似乎认为生活条件的直接作用具有重大的影响。无论怎样说,他已清楚地看到了自然选择原理的十足力量。
著名的地质学家和博物学家冯·巴哈(Von Bucion Physique des Isles Canaries ,1836年,147页)这一优秀著作中,明确地表示相信,变种可以慢慢到变为永久的物种,而物种就不能再进行杂交了。
拉菲奈斯鸠(Rafinesque)在他1836年出版的《北美洲新植物志》(Neh America )第六页里写道:“一切物种可能曾经一度都是变种,并且很多变种由于呈现固定的和特殊的性状而逐渐变为物种”;但是往下去到了18 页他却写道:“原始类型、即属的祖先则属例外。”
1843~1844年,霍尔德曼(on Journal of Nat. .U. States ,第四卷,468页)上对物种的发展和变异巧妙地举出了赞成和反对的两方面论点,他似乎倾向于物种有变异那一方面的。
1844年,《创造的痕迹》(Vestiges of Creation )一书问世。在大事修订的第十版(1853年)里,这位匿名的作者写道:“经过仔细考察之后,我决定主张生物界的若干系统,从最简单的和最古老的达到最高级的和最近代的过程,都是在上帝的意旨下,受着两种冲动所支配的结果:第一是生物类型被赋予的冲动,这种冲动在一定时期内,依据生殖,通过直到最高级双子叶植物和脊椎动物为止的诸级体制,使生物前进,这些级数并不多,而且一般有生物性状的间断作为标志,我们发现这些生物性状的间断在确定亲缘关系上是一种实际的困难。第二是与生活力相连结另一种冲动,这种冲动代复一代地按照外界环境、食物、居地的性质以及气候的作用使生物构造发生变异,这就是自然神学所谓的“适应性”。作者显然相信生物体制的进展是突然的、跳跃式的,但生活条件所产生的作用则是逐渐的。他根据一般理由极力主张物种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