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六个沉思的第五组反驳① Ⅲ
,这倒不是他的过错;而问题无疑地在于,令人惊奇的是,为什么在他想要交给人去判断的那么一点点事物里面,几乎没有什么是他所给以人的能力不感到没有办法、犹疑不决和无能为力的。
三、在这以后,你又追求你的错误都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它们的原因可能是什么。我先不和你争辩为什么你把理智叫做认识观念的唯一功能,也就是说,它有不加可否,单纯领会事物的能力,为什么你把意志或自由意志①叫做“判断的功能”,也就是说,由它来肯定或否定,赞成或不赞成。我只问你,你为什么把理智限制在某些界限之内,而对于意志或对于随便裁决的自由却不给以任何限制。因为,实在说来,这两种功能的范围似乎相等,或者至少理智似乎有着和意志同样大的范围;因为假如不是理智事先已经预见到了,意志是不会趋向任何事物的。
①Librearbitre这个词我国一般都按英文freewill译为“自由意志”。根据上下文,此处似乎也可以按照法文这个词的原义译为“自由裁决”。
我说,理智至少有同样大的范围,这是因为它的范围似乎比意志的范围还大。这不仅由于,无论什么东西,假如我们事先对它没有领会,它的观念没有被理智所领会和提出,那么我们的意志或自由裁决就无所趋向,我们就不能加以任何判断,因而我们就不能做任何选择,对任何东西就不能有所爱、憎;同时也由于,我们模模糊糊地领会了许许多多的事物,而我们对这些事物并没有加以任何判断,也没有任何鄙弃或希求的感情。甚至判断的功能有时是如此地拿不准,以致借以判断的理由在两方面的分量都一样,或者两方面都没有理由,因而就没有判断,虽然理智领会并且体验了这些事物,而这些事物因此就仍然不能确定。
还有,你说:在你心里的其他一切东西里边,你不知道有任何一个是这样完满、这样广大,虽然它还可以更大、更完满,举例来说,比如知的功能,对于这种功能,你甚至能够做成一个无限的观念。这明白地表示了理智的领域并不比意志的领域小,因为它可以扩大到一个无限的对象上去。至于你所承认的:你的意志和上帝的意志相等,不是在领域上相等,而是形式地相等,我请问你,如果你像给意志的形式概念下定义一样也给理智的形式概念下定义的话,那么你为什么不可以对理智也这样说呢?
不过,为了用一句话结束我们的争辩,请你告诉我,什么是意志能达到而理智不能达到的。假如没有,那么,看来是就如同你说的那样,错误不是由于意志的领域比理智的领域大,它要判断的事物是理智所没有领会到的,而是由于两种功能有着一样大的领域,理智把某些事物领会得差了,意志就在这些事物上也做出一个坏的判断来。既然意志并不判断理智所没有领会到的事物,而意志判断得不正确的事物也正是因为理智领会得差,这正是为什么我看不出来你一定要把意志扩展到理智的界限以外的道理。
关于你推论各种事物的存在,你举了例子来证明你的意见。这个例子谈到对于你的存在的判断这一点上,实话说是非常好的;不过,谈到别的事物时,似乎就很糟;因为,无论你怎么说,或者甚至可以说,无论你捏造什么,千真万确的是:你既不怀疑也不能不断定除了你之外还有某种别的东西存在,而且它和你不同,因为你已经非常清楚地领会到了在世界上不只你一个人。你假定说你没有理由使你相信这一个而不相信另外一个。不借,你可以这样假定;不过你同时也应该假定这并不等于由此就可以说有什么判断,应该假定意志总是停留在“无所谓”的情况下,总是下不了什么判断,直到理智找到了这一方面的真实性比另外一方面的真实性更多时为止。
从而你接着说:这种无所谓的情况一直达到理智所不能领会得相当清楚、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