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六个沉思的第五组反驳① Ⅱ
它的客观实在性都不应该按照事物本身所有的全部的形式实在性来衡量,而只是按照精神所认识的那一部分,或换言之,按照精神所有的认识来衡量。因此,当然,人们将会说,对于一个你经常看见的、你仔细观察过的、你从各方面都看见过的人,你心里对于这个人的观念是非常完满的;可是对于你仅仅是顺便看到过一次的、你没有很好看过的人,你所得到的观念是非常不完满的;而假如你没有看见本人,你只看见他的帽子遮盖住脸,只看见他的衣服遮盖住全身,那么人们一定会说,你没有这个人的观念,或者,假如你有这个人的观念,那个观念也是极其不完满、极其模糊的。
由此我推论出,我们对于偶性可以有一个清楚的、真实的观念,但是对于被蒙蔽的实体,我们充其量只能有一个模糊的、假造的观念;因此,当你说在实体的观念里比在偶性的观念里有更多的客观实在性的时候,人们应该首先否认他们对于实体能够有一个素朴的、真实的观念,因而人们也就不能从这个观念得出任何客观实在性;其次,即便承认了你这一点,人们也不能说实体的观念里的客观实在性比偶性的观念里的客观实在性更大,因为它所有的实在性都是从偶性的观念中搬过来的,我们在前面说过,实体就是从偶性或者说就是按照偶性的方式领会出来的,我们说过,实体只能当做有广延的、有形状的、有颜色的……的东西来领会。
关于你接着说的上帝的观念,我请你告诉我,既然你还不确知他是否存在,你怎么知道他通过他的观念向我们表象为一个永恒的、无限的、全能的、万物之创造者……的东西呢?你为你自己所做成的这个观念难道不是来自你以前对他的认识,即他就是不只一次地被人在这些属性之下介绍给你的吗?因为,实在说来,假如你从来没有听人说过这样的事,你会把他描述成这个样子吗?你也许会对我说,现在不过是拿他做例子,你还一点没有给他下定义呢。好吧,不过你要注意,以后不要拿它做为一个臆断来提。
你说在一个无限的上帝的观念里所具有的客观实在性比在一个有限的事物的观念里所具有的客观实在性多。可是,首先,既然人类精神领会不了无限,那么它也既不能具有、也不能想得出一个表象着无限的东西。从而,谁要说一个无限的东西,谁就是给一个他所不懂得的东西加上一个连他自己也不理解的名称。还有,既然这个东西扩大到超出了他的全部理解能力,那么归之于这种扩大的无限或者这个否定词①,对于其智慧永远被限制在某些框子之内的人来说,是不能理解的。再说,我们习惯于加到上帝身上的所有这些高尚的完满性似乎都是从我们平常用来称赞我们自己的一些东西里抽出来的,比如时间的延续、能力、知识、善、幸福等等,我们把这些都尽可能地加以扩大之后,说上帝是永恒的、全能的、全知的、至善的、全福的,等等。
①即“有限”一词的否定。
这样一来,不错,上帝的观念就表象了所有这些东西,不过,既然这个上帝的观念是按照我前面所描述的样子从各种有限的东西的观念组成然后加以扩大的,那么它就不能比各种有限的东西总和起来有着更多的客观实在性。因为,谁说永恒,谁也并不能在他的思维里领会这个无始无终的时间全部过程;谁说全能,谁也并不能理解可能的全部纷歧复杂的结果;至于别的属性也一样。最后,有谁可以说是具有一个上帝的整个的、完满的,也就是说,如实地表象了上帝的观念呢?假如上帝就象我们所领会的那个样子,假如上帝只有象我们看到在我们心里的那么一点点完满性(尽管我们领会这些完满性在上帝里更为完满得多),那么上帝也就没有什么了不起!上帝的大小和人的大小这二者之间的比率,比起大象和小蛆二者之间的比率来,不是要小到无限倍吗①?假如说有谁按照他在小蛆里看到的完满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