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六个沉思的第五组反驳① Ⅰ
疑你的存在。我在以前没有进一步提出我的意见,现在我也不想坚持,不过请你注意:在你里边除了精神以外你什么都不承认,为了这一点,你甚至不愿意同意你有眼睛、手以及身体的任何别的器官,可是你谈到你所看见,你所摸到……的蜡和它的偶性,而这些,实在说来,假如没有眼睛,没有手,你就不能看见,不能摸到,或者按照你的说法,也不能想是看见,想是摸到。
你接着说:可是,如果说蜡在不仅经过视觉或触觉,同时也经过很多别的原因而被发现了之后,我对它的概念和知觉好像是更加清楚、分明了,那么我对于我自己的认识岂不是应该越发更加明显、清楚、分明了吗,既然一切用以认识和领会蜡的本性或别的物体的本性的道理都更加容易、更加明显地证明我的心灵的本性?可是,既然你所推论关于蜡的东西,都只能证明人们知道精神的存在,而不能证明它的本性,同样,其它一切也不会证明出更多的东西来。即使除此而外你想要从对蜡的实体的这一知觉中推论出别的什么东西,你也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既然我们对于这个实体只不过是领会得非常模糊,只不过是把它领会成为我不知道是个什么,那么同样,精神也只能用这种方式来领会,以致的确可以在这里重复你在别处说过的话:我不知道是什么的那个你自己。
你最后说:然而我终于不知不觉地回到了我原来想要回到的地方;因为,既然这是我现在弄清楚了的一件事,即精神以及物体本身不是用感官或想像功能所能真正认识的,而是只有用理智才能认识的,而且它们不是由于被看见了或被摸到了才被认识的,而只是由于被思维所理解了或者了解了才被认识的,那么我非常显然地认识了没有什么对我来说比我的精神更容易被认识的了。对你来说,这话说得很好;但是对我来说,我看不出你从什么地方能推论出对于你的精神,除了它存在以外,还能清清楚楚地认识别的东西。因而我也看不出这个沉思的标题本身(即《人的精神是比物体更容易认识的》)所许的愿已经实现了;因为你的计划不是要证明人的精神的存在,或人的精神的存在比物体的存在更清楚,因为肯定没有人怀疑它的存在,你无疑是想要使它的本性比物体的本性更加明显。不过我看不出你做到了什么。谈到物体的本性时,你,精神啊!你自己曾说过,关于物体,我们认识了许多东西,例如广延、形状、运动、对地位的占据等等。
可是关于你自己,除了你不是物体性的一部分的一种聚集,不是空气,不是风,不是一种在走路或在感觉的东西等等以外,你说了什么?不过,即使我们同意了你所有这些东西(虽然你自己反对了其中的某几个),这也并不是我们所期待的;因为,实在说来,所有这些东西都不过是一些否定,而我们并不要求你向我们说你不是什么,而是要求你告诉我们你是什么。
因此你终于说你是一个在思维,也就是说,在怀疑,在肯定,在否定……的东西。可是,首先,说你是一个东西,这一点都没有说到已知的什么;因为“东西”是一个一般的、泛泛的、不确指的词儿,它对你并不比对世界上一切东西更合适,并不比一个不是纯粹“什么都不是”更合适。你是一个东西,那就是说你不是一个“什么都不是”,或者换言之,但意思完全一样,即你是一个什么东西。但是,一块石头也不是一个“什么都不是”,或者,假如你愿意的话,是一个什么东西;一个苍蝇也是一样,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是这样。然后,说你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这倒是真地说到已知的东西了,但它在以前并不是未知的东西,它也不是我们所要求于你的;因为有谁怀疑你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我们因而希望要知道的,是认识并深入到专以思维为其职责的那个实体的内部。因此,我们所追求的,也是你应该得出结论的,并不是你是一个在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