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答某报(节录)(1906年9月3日)
此问题含义甚复杂,非短篇单词所能尽也,此略述其所怀,若其详则异日商榷之。
中国今日若从事于立法事业,其应参用今世学者所倡社会主义之精神与否,别为一问题;中国今日之社会经济的组织,应为根本的革命与否,又别为一问题,此不可混也。今先解决第一问题,次乃附论第一问题。
吾以为中国今日有不必行社会革命之理由,有不可行社会革命之理由,有不能行社会革命之理由。
于本论之前,不可不先示革命之概念。凡事物之变迁有二种,一缓一急。其变化之程度缓慢,缘周遭之情状,而生活方向,渐趋于一新生面,其变迁时代,无太甚之损害及苦痛,如植物然,观乎其外,始终若一,而内部实时时变化,若此者谓之发达,亦谓之进化(DevelopmentofEvolution)。反之,其变化性极急剧,不与周遭之情状相应,旧制度秩序,忽被破坏,社会之混乱苦痛缘之,若此者谓之革命(Revolution)。吾以为欧美今日之经济社会,殆陷于不能不革命之穷境;而中国之经济社会,则惟当稍加补苴之力,使循轨道以发达进化,而危险之革命手段,非所适用也。请言其理。
所谓中国不必行社会革命者何也?彼欧人之经济社会,所以积成今日之状态者,全由革命来也。而今之社会革命论,则前度革命之反动也。中国可以避前度之革命,是故不必为再度之革命。夫谓欧人今日经济社会之状态全由革命来者何也?欧洲当十七八世纪之交,其各国人之有土地所有权者,于法不过四万人,于英万九千人,于奥二万六千人,合今日耳曼诸邦,不过二万人,他国略称是。而当时全欧总民数,既在一万六千万人以上,于一万六千万人中,而为地主者不及二十万人。盖欧洲前此之农民,大半在隶农之地位,是其贫富之阶级,早随贵贱之阶级而同时悬绝矣。幸而彼之个人土地私有权,发达甚迟缓,未全脱前此部落土地所有权之时代,(英国自一七六○年至一八三三年凡七十余年间,有所谓“共有地”者渐次改为私有地,其地凡七百万英亩。一英亩约当我四亩六分余也。)故贫民稍得以此为养。农业以外,则手工业亦颇发达。其习惯有所谓工业组合者,约如我国各工业之有联行。政府之对于农业、工业,皆制为种种法律以保护干涉之,故虽不能有突飞之进步,然亦相安而致有秩序,此欧洲旧社会组织之大略也。及斯密亚丹兴,大攻击政府干涉主义,而以自由竞争为楬橥,谓社会如水然,任其自竞,则供求相剂,而自底于平。此论既出,披靡一世。各国政府,亦渐为所动,前此为过度之干涉者,一反而为过度之放任。其骤变之影响,既已剧矣。同时而占士·瓦特发明蒸汽(一七六九年),未几李察又缘之以发明纺绩器,是斯密与瓦特之二杰,相提携以蹴踏旧社会,如双龙搅海,而工业革命(The IndustrialRevolution)之时代以届。前此人类注其筋力之全部以从事制作,虽或间附以牛马力等,然利用自然力之器械,殆可谓绝无。及汽机发明,其普通者视人力加十二倍,或乃加数百倍至千倍,则试谉其影响于社会之组织者何如,生产之方法,划然为一新纪元。以一人而能产前此十二人乃至数百千人之所产,则其所产者之价值必骤廉,前此业手工者,势不能与之竞,而必至于歇业。前此执一艺者,所得之利益,自全归于其手,偶值其物价腾,则所得随而益丰,但恃十指之劳,苟勤俭以将之,虽窭人可以致中产,故于工业界绝无所谓阶级者存。及机器既兴,无数技能之民,骤失其业,不得不自投于有机器之公司以求糊口。而机器所用之劳力,与旧社会所用之劳力又绝异。前此十年学一技者,至是而悉不为用,而妇女及未成年者,其轻便适用,或反过于壮夫,而壮夫愈以失业。前此工人自制一物,售之而自得其值,今则分业之度益进。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