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云挡住,吹笛人和小孩越走越远,最后全部消失在山里面。
全城,只有一个柱拐扙的小孩,因为走路速度追不上队伍,最后一个人哭着回到城里,哭着跟所有大人说,他追不上其他的小朋友,大家都走了,把他一个人抛下。
亲爱的宝宝,那些小孩去哪里了?
亲爱的宝宝,我为什么有时会隐约地觉得,那些被笛声带走的小孩,才是幸福的?
反正就这样〈电视台一角〉
亲爱的宝宝∶
到底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情,能让你比较特别,还是每个人都不会做到的事情,能让你比较特别?
逻辑上来看,当然是别人不会做的事情,才能令你特别。如果你会飞,你绝对特别;如果你会飞还会生蛋,那你特别死了。
但奇怪的是,在我工作范围里,最红的、最名利双收的人,做的通常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唱歌、跳舞、说话。
即使拍电影或电视剧的人,也有同样的情形:最卖座的戏,拍的都是最普通的故事,辛苦的恋爱、失散的亲子重逢、正义对抗邪恶,这些老掉牙的主题。
难道历来成千上万的奇人们所表演的异事还不够特别吗?吞剑的、吐火的、被卡车压过毫发无伤的、用鼻子吹奏长笛的,不够特别吗?
或者,拍戏的人三不五时造出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像是:有人死了却不知道自己是鬼、车祸造成两人的灵魂对调,不都是很特别的故事吗?为什么这些奇特的故事只能偶尔出头,却永远不会变成主流,永远不能取代陈腔滥调的爱情与战斗?
这似乎说明了大多数人的基本要求:人要感觉到娱乐、安慰或放松时,并没有要追求离奇的、超越一般经验的太多的东西。
很少人会想要天天看火山爆发或海豹猎食企鹅的奇观,但很多人可以天天看一家老小每日发生的生活琐事编成的连续剧。
史上红极一时的歌手或主持人成千上万,但红极一时的魔术师,用一只手就可以数完。难道变魔术比唱歌、说话要普通吗?
当然不是。变魔术很难,既难熟练、有难创新,但观众很少为魔术师疯狂;也许会赞赏,但实在很少会像见到偶像那样声嘶力竭地尖叫到落泪或昏倒。
唱歌、跳舞、说话、讲故事,都是很原始的技能,实在很难想象,场景从洞穴里、火堆旁转为剧院舞台、再转为电视、再转为网络,而最打动人心的,依然是这几件事情。
我常常被问到什么样的人会红?什么样的故事会卖钱?
很遗憾的,答案很老套。
人类恐怕没有自己所想象的那么喜欢新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