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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架可打的可怜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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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没有讲过这种话?

    “我将来一定要当总统。”或者——

    “我将来一定要得诺贝尔讲。”

    如果你是在没有被爸妈老师逼问的情形下,主动说出这种话,我会觉得,你有病!

    我从来没讲过这种话。我小时候,跟所有“正常”的小孩一样,看到好朋友,冲上去就是一拳:“我是超人,你死定了!”

    或者,比较有民族自尊的时候,就改成连续踢出三四脚,大叫:“白莲教主,还不认罪!”

    这时候,被攻击的人,当然也会马上拉开架式,乱七八遭的找一个“身分”:“喝呀!我是六度空间大水怪!”然后就是一阵砍杀,迈可乔丹对令狐冲、城市猎人对大恐龙,只要方便相杀,叫我做谁都可以。

    绝对不会有人,在被攻击的时候,把两手往背后一放,抬起下巴说:

    “对不起,我是总统,你不能打我。”

    如果、万一、真的,出现这种人的话,通常只会得到一种反应。

    “放屁!去死吧!”一阵拳打脚踢,总统先生落荒而逃。

    天下英雄排行榜上,没有“总统”这一号人物。天下武功排行榜上,也没有“诺贝尔奖”这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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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九岁开始唱平剧。很多人也以为我“有病”。

    还有人以为我对“传统中华文化”有兴趣。

    其实,原因很“低级”:

    我想要打扮成古时候的人,打架。

    如此而已。

    我想要拿刀拿剑、穿盔甲、带军队,跟人“相杀”。

    因为我小时候迷两样东西:布袋戏、武侠片。

    布袋戏和武侠片,对我来说,是同一件事情:“穿古装打架。”可是,那时候的武侠片,几乎没看过有小学生在当主角的,电影里偶尔出现一两个小孩,不是流落路边的小乞丐,就是忠臣的家眷,在忠臣惨遭“全家灭口”时,负责倒在大门门坎上,提供永远“晚到一步”的侠客,跨进门坎后,有尸体可以翻看,再咬着牙丢下一句:“连小孩子也不放过!”

    我一点也不想演小乞丐和被侠客翻来翻去的尸体。我要演英雄!我要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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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机会主演武侠片,并不表示我会向往去当布袋戏的“操作员”。我也买过布袋戏偶来尝试一番,左手戏偶和右手戏偶相杀。结果呢?如果右手打赢,舍不得让左手戏偶就此死掉;换成左手打赢,又舍不得让右手死个干净,于是此起彼落、没完没了,最后实在精疲力尽,只好收摊大吉。

    我的英雄打架梦,明显遇到了瓶颈。

    我没有放弃。

    我表面镇定,继续当“好学生”,也继续参加我们家各种“社交活动”。果然,隧道的那一头,出现了光明。

    有一晚,被爸带去看表演。这些大酒店里夜总会的表演,总是杂七杂八,有中国人变魔术,也有外国人走钢丝。

    结果,台上竟然出现了孙悟空。

    先是几个人扮的猴子兵,不要命的翻着筋斗,以各种花式翻来滚去,然后,神气得要命的猴王孙悟空,就杀上台来,把拿钢叉的金钱豹打得满头包。

    “爸,这是什么东西?”我非常兴奋。

    “这叫平剧。”

    哈!原来这叫做平剧,可以打扮成孙悟空,拿亮闪闪的棍子打妖怪!

    回家以后,我做了一阵子的“生涯规划”,选了一天,我就跟妈开口了:

    “这次期考,假如我考第一名,妳要给我什么?”

    “你想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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