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意义上的种族问题
英属殖民地,在语言上占了不少便宜。这么一来,就是在照顾少数族裔的“平权法案”里,也涵盖了每年以百万计的来自外国的新移民。而世世代代在这里已经生活很久,以他们的税金积累了公共财富的一部分“主体美国人”,却要在就学就业这样重大的问题上,承受一个不平等的待遇。
就象我在前面所提到的。问题不在于应不应该有这样的法案,问题在于只要这个社会的大多数人对人道主义,对自己的心灵是否变得美好是不在乎的,那么,他们有一千条理由不这样做。在这个国家,他们习惯了自己作主。如果他们拒绝去做,谁也没有办法。但是,这个称之为“平权法案”的,一系列对弱势族裔的赔偿性优待条款,就这样逐渐被一个白人为主体的国家通过了。至今已经实行了三十年。许许多多象我们一样的新移民,都因此受惠。在平权法案后来通过的一些条款里,优先照顾的对象还包含了残疾人,妇女,病患者,等等一系列社会弱势群体。使得“平权法案”有了更高一层次的意义。
我想,“平权法案”的确立,在美国几乎是必然的。假如你还记得的话,在美国建国时期,它的思想主流,已经在寻求自己的自由平等地位的时候,在为黑人奴隶这样一个当时毫无还手能力的弱势团体寻求公道。已经由奴隶主以及在当时有合法蓄奴权的白人社会,自行提出废奴,并且在相当广泛的地区,放弃自身利益完成这样一个从非人道到人道的转变,“平权法案”只是这种精神两百年来逐渐在在民众中的扩散和传播的一个结果而已。
可是,我仍然要重申,基于美国的特殊状态,它今天依然存在着极为复杂的种族问题。你想,仅仅在纽约市的皇后区中,总人口为八万八千多的艾姆赫斯特小区,在过去五年,就迁入了一万三千名来自123个国家的新移民。这是任何一个没有同样情况的国家,都难以想象的“美国常态”。而“种族歧视”也是任何种族的人在美国生活中最可能发出的抱怨之一。所以,美国社会迄今以来能够做的,就是以最大的努力,以立法的形式,保护每一个人的公民权不受侵犯,给弱势团体以帮助。
尽管在可以看到的相当长的时期里,它确实还没有能力解决如此缤纷陈杂,千奇百怪的人种与文化,由于事实差异而带来的种族问题,但是,相比在美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一些具有对少数族裔歧视的法案,不仅对于美国本身,一个个进步的脚印十分清晰,而且对于少数族裔来说,今天所受到的帮助和支撑也是实质性的。只能说,种族问题在美国是层出不穷的,种族歧视的抱怨是不绝于耳的,但发生的种族问题进入侵犯民权的范围,法律的干预也是行之有效的。
在美国,一方面,在观念的逐步进步过程中,自然还有不少人,是没有接受多元文化的概念,是歧视异族的。这种情况就是我们自己也会碰到。另一方面,少数族裔也是敏感的,很难摆脱“种族歧视”情结,因为他们是弱者。有时候,就是单纯的“歧视”的问题也不单纯。
我记得我们自己在刚来这里不久的时候,就遇上了这么一件事。我们当时想“看看美国”,就开始自己开车“横跨”,在东西海岸之间依两条不同路线,打了个来回。就在游到大峡谷的时候,已是日落时分。于是,就在旅游区内找店住下。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在这个旅馆的餐厅吃早饭。当我拿着信用卡去付账,并且提到小费的时候,账台上的服务员告诉我,小费已经由他们事先开在帐单上了。我这时才发现,帐单上有百分之十五的“服务费”。
当时,我们在美国的时间还不久,好象觉得什么地方有点不对,可还是稀里糊涂地就接下收据离开了。出门之前我还扫了一眼别人的餐桌,看到一对白人夫妇的桌子上,明明白白放着一些显然是小费的现金。直到离开大峡谷已经很远,在单调的长途行车路上,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