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潮”的总统来了
继续做他的世界银行总裁。对他来说,从政几年只是一个艰难而痛苦的经历。
也就是说,在美国总的来讲,生活的选择非常多,这对于上上下下都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是,上层人物的有些选择方向和普通人不同。但是,那种本质上的多样化都是一样的。这些看上去和政治制度毫无关系的因素,实际上对于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和平政治交替权力交接,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甚至,在美国很容易做到拥有一个面积较大的私人庄园的事实,以及美国人普遍的迷恋大自然,“忘情山水”的性情,这些看来与政治离题万里的自然和人文环境,都使得政治家更容易还原为本来意义上的常人,而不是异化成一离开政治官位,就惶惶然如丧家之犬的政治动物。而一个稳定的政治制度,都必须具备这种把政治家还原为常人的能力。
再者,我们看到,美国民众所关注的,是一个健康的政府运作机构。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这才是与他们的基本利益息息相关的关键所在。任何一个政府官员,如果违背了与公众的契约,大家会尽一切努力使他离任,以维持这个政府运作机构的正常状态。然而,这并不说明公众的关注点,就是集中在某一个个人身上。任何一个犯罪的官员,当他一旦卸下他的职务,也就是当他的个人行为不再成为公众利益的威胁的时候,大家立即一哄而散,各忙各的去了。谁也不会认为,还有什么“痛打落水狗”的必要,也没有任何这方面的兴趣。
剩下的事情,公众会交给这个制度去操心。如果离任官员有法律不能赦免的罪行,自有司法去处理。这样的消息当然还会见报,但是,看的人也就是一翻而过,兴趣缺缺。如果离任官员已经得到赦免,那么,对于他离任后的新生活,大家只会说一句“祝他好运气”,希望他尽早在新的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在这里,民众对政治家也更容易以对常人的眼光相待,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政治家们竞选的时候话太多了的缘故。总之没人会把他们当作“超人”。
谁都知道,尼克松赦免以后的生活待遇,实际上比一般平民要优裕得多。然而,全美国几乎找不到这样一个人,因为这一点而感到愤愤不平。因为尼克松的被赦免和他此后的生活待遇,都是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的。也就是说,都没有超出人民与政府当初定下的契约的限度,这是大家早就认可的,所以也就心平气和。
那么,作为对手政党的民主党是否就可以借此机会“追杀”尼克松,趁机夺过大权了呢?事实上也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这并不是说明这里的政治家通通“心慈手软”。我们假想一下,如果出现了一个心狠手辣野心勃勃的民主党,他也不可能有什么大动作出来。因为宪法规定了,总统下台之后,只可能由同是共和党的副总统接班,任何人如果试图改变这一点,那么,他就是在冒着和尼克松同样的违宪风险。再说,他也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因为,与其冒大的风险去“夺权”,还不如正常去竞选,反正总统四年一个任期,并不是失去一个机会就“时不再来”。
其实,这也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了美国“注重个人”的传统。每一个人都必须为他的“个人行为”负责。不论是什么人,不论其地位高低,都是如此。如果出现错误或者罪行,从当事人本身来说,你无法把责任随意推出去,临到法律追究的一天,你只能“好汉做事好汉当”,想不想“当”都得“当”。
这样,既避免了公职人员的任意犯罪,也避免了一种在信仰口实之下的大规模民众犯罪。你无法把罪责推给一场民众运动或者推给一个领袖,因为,法律在清理的时候,领袖是领袖的罪责,作为民众一员的个人,也有个人的罪责。
你已经看到,总统也是一样,尼克松就是尼克松。他的行为首先代表他个人。他有了罪行之后,他无法轻易将责任推给他的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