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歇尔大法官的远见
鸡毛小案断是非,并不是美国最高法院的职责,最高法院不是一个放大了的地方法院。最高法院的职责是解释法律和判定法律,是从司法的角度对政府的另外两个分支进行制约。这就是“司法复审”的意义所在。
马歇尔大法官完全理性的思维和判定,终于不仅被原告玛勃利所接受,更重要的是,这一切也被政府的另外两个分支所接受了。也许,马歇尔的判词首先是从取消最高法院的违宪权力开始,也就是说,他是先从自己身上开刀,令人信服。也许,如现在有些学者的猜测,是由于这个判决没有当场给国务卿开出强制令,原告玛勃利也因为法官任命书的任期已经过去多半,决定放弃起诉,使得行政分支没有给逼急,而比较容易接受这样的结果。
也许这样的推论都有道理。但是,我也相信,这和当时行政分支的主管以及国会大多数议员,在理性之下的权力退让,是不可分割的。这种退让建立在这样一种共识之上,就是大家必须合力建立一个“分权的,制约的,平衡的政府”。有了这种共识,才可能在权力问题上产生妥协和退让。而这种妥协和退让并不是从这个时候才有,当初的制宪会议,就是依靠这样的理性精神才得以成功的。
这种理性的精神又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就是,这些分据于政府权力不同分支的当权者,他们确有观点的不同,这种不同观点所产生的争执和冲突,有时甚至表现得十分感性和冲动,激烈和过火。然而,这里没有充斥私欲私利的权力斗争。
不论是联邦派还是反联邦派,不论他们主张的是加强联邦政府的权力,还是加强各州的自治权,他们不是为了增加个人手中的权力。这对于一个建国初期的国家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们已经看到,即使在宪法建立之后,整个机制还需要在实践中修补和完善,还需要一个正反馈的几度循环。如果在这个关键的时候,权力的欲望已经淹没了理想的追求和理性的精神,那么,权力斗争的恶性循环会很快摧毁一个尚不完善的制度,剩下来的只能是一场在虚假理想旗帜之下的争权混战。一切的一切,都会随之扭曲,最终成为这场混战的陪葬品。
从上封信讲的“水门故事”,你已经看到了。美国的建国者们对于“权力是私欲和犯罪的酵母”这样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的。但是,与两百年前相比,我觉得有一个十分有意思的变化。那就是,在美国,也许是由于权力本身的巨大膨胀,政府手中所掌握的各项权力,不论是财权,军权,人才资源,等等,都和建国初期的美国政府无法相比。总统本身也随之给人越来越“靠不住”的感觉。而这个制度和美国民众,与两百年前相比,却变得成熟起来。两百年的宪法和历史教育,使得美国民众已经不再是一群看热闹的围观者。“平衡和制约”的运作,也比两百年前有章法得多了。
下面,我再把“水门事件”讲下去,回答你信中的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说看上去已经结束了的“水门事件”,却只是一个大故事的“开篇”。
确实,事情已经发生了。如果,此刻白宫和盘托出,承认共和党及白宫的一些高层人士涉入此案,这的确会是一个够大的政治丑闻,寻求连任的尼克松总统的声望也会因此受损,甚至有可能影响他的连任。但是,鉴于我已经提到过的,尼克松本人对“管子工”类似“水门行动”这样的具体策划并不事先知情,因此,总统本人有道义上的责任,却没有人能够指责他负有法律责任。虽然事情很糟,但是对于尼克松,这还不是一个完全无法收拾的局面。
可是,在这个关键时刻,如果朝错误的方向再迈出一步,接下去就只能一步步走下去,很难再刹车了。这一切都起于一个也许只是本能的念头:掩盖真相。
我真的相信这里很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出于保护自己的本能。
当时最紧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