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纽约
我承认,我喜欢纽约,第一眼就喜欢。
那是一九九四年一月,在录制了《正大综艺》二百期特别节目的第二天,我登上了赴美的飞机。飞机误点,到达纽约已是午夜时分。我的身下出现了一座绵延不绝的灯火的城市,繁忙的高速公路上满是紧紧相连的移动的光点,穿梭纵横,那快活的节奏让我想起一首老歌《纽约,纽约》,其中有一句歌词是:“如果能在这里成功,你就可以走遍天下,因为这里是纽约。”我的嘴里有些发干,年轻好胜的心怦怦地跳着。过去的一切荣辱胜败都在这片灯火前变得毫不相干,我将重新开始,在这个地球上最繁华的都市,找到一席之地。至于这个位置究竟是什么,我还相当模糊,但这并不要紧,要紧的是:纽约,我来了。
一向被形容得面目可憎的移民官翻看了我的证件,态度竟和善可亲,使介于临战状态的我一下放松了警惕。他指着我的入学通知书说:“纽约大学可是个好学校(我来美国时就读于私立纽约大学,半年后转入‘常青藤’名校之一的哥伦比亚大学)。我儿子想上这个学校,但学费太贵了,我供不起。所以他去了州立大学,他在那儿学得不错。”说着啪啪啪一串钢印,“祝你好运气!欢迎到美国来!”一时间,我想起了长安街上“北京欢迎您”之类的广告牌。感觉良好。
记得临行前不久,国内刚刚播了电视剧。那有关纽约既是天堂,又是地狱的名言,已成为纽约留给全中国的印象。我推着行李车,随着人群向外走的时候想:纽约是地狱的比喻是针对那些没有经济保障,语言不通,又无一技之长的人来说的。而我呢,既是美国名牌大学的研究生,又懂英语,不需要打黑工挣钱,还有四年电视主持人的专业背景,纽约对于我,当然不是地狱。于是,只剩下了另一种可能。这样简单的推理,吓了我自己一跳,好像眼前这个未知的城市已在耳边低声告诉我那个肯定的结局。心中不由一阵欣喜。
来机场接我的是三位素昧平生的朋友。称他们为“朋友”,是因为他们是我的一位朋友的朋友,受托来尽地主之谊。他们曾看过我主持的节目,因此也不显生疏。客套了五分钟就开始大声说笑起来,使我这个异乡人倍感亲切。
刚才还在波音747上俯视纽约的灯火,转眼间,已置身其中。暖洋洋的橙色或银色的亮圈在车边闪过,照得车里忽明忽暗,正搭上我们跳跃的情绪。驶上百年的布鲁克林大铁桥,才发现原来最灿烂的光彩已密密地汇聚在车的前方。地面堆不下,便挤上了天空,垒起一座座晶莹剔透的光的大厦。那就是曼哈顿了。
兴奋的我不时问这问那,热情的他们不时说这说那,谈起,他们更是滔滔不绝:“整个儿是蒙国内的人。好像纽约是个大喜大悲的戏剧化城市,其实变相的还是重复’纽约遍地是黄金’,拣一点好莱坞的套路。谁一到美国就找得到工作?谁说勤奋就可以发大财?到唐人街服装场做苦工的大多数是偷渡来的福建农民,谁见着有来自大城市的知识分子?那些小中餐馆的老板大多数都是积了近十年的钱才开出自己的买卖,老板娘都是四十往上了。看上你,就麻烦了。”
他们说得既慷慨激昂,又极流畅,显然是已对不少人说过同样的内容。
我听着有趣,知道他们在细节上太过认真了,但心里不知怎么地有些不安起来。
他们三位中有一位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叫赵伟,也在纽约大学读书。她说,在我没有找到住处之前,可以先住在她那儿。
这是一幢临街的红砖楼房,六七层高。据说离学校只有二十分钟的步行距离。深夜的街道有些冷清,偶尔有两三个人搂搂抱抱地走过,竟都是男人。赵伟介绍说这个区叫“格林威治村”,住着不少艺术青年,同性恋也特别多。“放心,对女孩子来说,相对还算安全。”她特别加上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