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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李贽——自相冲突的哲学家
些人物的所作所为和当时的道德规范不相符合,李贽认为情有可原。因为,从长远来看,他们为国家人民带来了更多的利益。这些以远见卓识指导自己行动的人物,足以称为“上人”,而李贽自己能作出这种评论,则成了“上人”之上的“上上人”。

    这些在理论上缺乏系统性的观点,集中在他编订的《藏书》之中。李贽对这部书自视甚高,称之为“万世治平之书,经筵当以进读,科场当以选士,非漫然也”,并且预言“千百世后”,此书必行。他认识到,他的观点不能见穿于他所处的社会,然而这个社会需要如何改造才能承认他的观点,在书中却不着一字。在今天的读者看来,他心目中的“千百世后”,皇帝仍然出席经筵,科场仍然根据官方所接受的历史观取士,则仍为一个矫饰的社会。

    1601年初春,芝佛院被一场人为的火灾烧得四大皆空。据说纵火者乃是当地官吏和缙绅所指使的无赖。这一案情的真相始终未能水落石出,但却肯定与下面的一个重要情节有所关联。

    李贽在麻城的支持者梅家,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大户,家族中的代表人物梅国桢又正掌理西北军事。梅国桢有一个孀居的女儿梅澹然曾拜李贽为师,梅家的其他女眷也和李贽有所接触。这种超越习俗的行动,在当时男女授受不亲的上层社会里,自然引起了众人的侧目而视。但是李贽对舆论不加理睬,反而毫无顾忌地对澹然和她的妯娌大加称赞。他和她们往来通信,探讨学问。他著作中所提到的“澹然大师”、“澄然”、“明因”、“善因菩萨”等等,就是这几位女士。他说:“梅澹然是出世丈夫,虽是女身,男子未易及之。”又说:“此间澹然固奇,善因、明因等又奇,真出世丈夫也。”他在著作中,理直气壮地辩解自己和她们的交往完全合于礼法,毫无“男女混杂”之嫌,但是又不伦不类地写下了“山居野处,鹿系犹以为嬉,何况人乎”这些话。他把澹然比为观世音,并把和这几位女士谈论佛学的文稿刊刻,题为《观音问》。他还有一首题“绣佛精舍”的诗:“闻说澹然此日生,澹然此日却为僧。僧宝世间犹时有,佛宝今看绣佛灯。可笑成男月上女,大惊小怪称奇事。陡然不见舍利佛,男身衰隐知谁是?我劝世人莫浪猜,绣佛精舍是天台。天欲散花愁汝着,龙女成佛今又来!”

    写作这些诗文函件的时候,李贽已年近七十,而且不断声称自己正直无邪,但是这些文字中所流露的挑战性,无疑为流俗和舆论所不能容忍。反对者举出十余年前李贽狎妓和出入于孀妇卧室的情节,证明他的行止不端具有一贯性;对这种伤风败俗的举动,圣人之徒都应该呜鼓而攻之。

    事情还有更为深刻和错综的内容。李贽的这种行动,在当时的高级官僚看来,可以视为怪僻而不必和公共道德相联系。但下级地方官则不能漠然置之。因为他们负责基层的行政机构,和当地绅士密切配合,以传统思想作为社会风气的准则,教化子民。他们的考成也以此为根据。李贽的言行既然有关风化,也就是和官僚绅士的切身利益有关。然而如果把问题仅仅停留在这一点上,也还是皮相之谈。因为对官僚绅士自己来说,行为不检甚至涉及淫乱,本来是所在多有,毫不足怪。如果他们本人不事声张,旁人也可以心照不宣。李贽究竟无邪还是有邪,可以放在一边不管,关键在于他那毫无忌惮的态度。他公然把这些可以惹事生非的情节著为文字,而且刊刻流传,这就等于对社会公开挑战,其遭到还击也为必然。而且,他的声名愈大,挑战性就愈强烈,地方官和绅士也愈不能容忍,对他进行惩罚已属责无旁贷。这些人雇佣地痞打手焚烧芝佛院,行为可谓卑劣怯弱,但在他们自己看来,则属于卫道。

    这次事件已经早有前兆。5年之前,即1596年,有一位姓史的道台就想驱逐李贽。仅仅因为李贽的朋友很多,而且大多是上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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