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筒炮台烟
直接射到他的黑脸上;一切都光亮起来。极快的买来一包花生米,细细的咀嚼;嚼到最香美的时候,嘴向左边歪了去。又想起个主意来,赶快结婚,岂不把引诱女生的谣言根本杜绝?对的。他给表妹董秀华打了电报去。他知道,秀华表妹长得相当的清秀,而脾气不大很好——小气,好吵嘴。他想,只有他足以治服她的小嘴;绝对不成问题。他还记得:有一回——大概有五六年了吧——他偷偷吻了她一下,而被她打了个大嘴巴子,打的相当的疼。可是他禁得住;再疼一点也没关系。别个弱一点的男子大概就受不了,但是他自己毫不在乎,他等着回电。
等了一个星期,没有回电或快信。他冒了火。在他想,他向秀华求婚,拿句老话来说,可以算作“门当户对”。他想不出她会有什么不愿意的理由。退一步讲,即使她不愿接收他,也该快点回封信;一声不响算什么办法呢?在这一个星期里,他每天要为这件不痛快的事生上十分钟左右的气。最后他想写一封极厉害的信去教训教训秀华。歪着嘴,嚼着花生米,他写了一封长而厉害的信。写完,又朗读了一遍,他吐了口气。可是,将要加封的时候,他笑了笑,把信撕了。“何必呢!何必呢!她不回信是她不对,可是自己只去了个简单的电报,人家怎么答复呢?算了!算了!也许再等两天就会来信的。”
又过了五天,他才等到一封信——小白信封,微微有些香粉味;因为信纸是浅红的,所以信封上透出一点令人快活的颜色。信的言语可是很短,而且令人难过:“接到电报,莫名其妙!敬祝康健!秀。”
进一对着信上的“莫名其妙”楞了十多分钟。他想不出道理来,而只觉得妇女是一种奇怪的什么。买了足够把两个人都吃病的花生米,他把一位号称最明白人情的同事找来请教。
“事情成功了。”同事的告诉他。
“怎么?”
“你去电报,她迟迟不答,她是等你的信。得不到你的信,所以她说莫名其妙,催你补递情书啊。你的情书递上,大事成矣。恭喜!恭喜!”
“好麻烦!好麻烦!”进一啼笑皆非的说,可是,等朋友走后,他给秀华写了信。这是信,不是情书,因为他不会说那些肉麻的话。
按照他的想法,恋爱、定婚、结婚,大概一共有十天就都可以完事了。可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便干脆。秀华对每件事,即使是最小的事,也详加考虑——说“故意麻烦”也许更正确一点。“国难期间,一切从简,”在进一想,是必然的。到结婚这天,他以为,他只须理理发,刷刷皮鞋,也就满够表示郑重其事的了。可是,秀华开来的定婚礼的节目,已足使两个进一晕倒的。第一,他两人都得作一套新衣服,包括着帽子、皮鞋、袜子、手帕。第二,须预备二三桌酒席;至不济,也得在西餐馆吃茶点。第三,得在最大的报纸的报头旁边,登头号字的启事。第四,……进一看一项,心中算一算钱,他至少须有两万元才能定婚!他想干脆的通知秀华,彼此两便,各奔前程吧。同时,他也想到:劳民伤财的把一切筹备好,而亲友来到的时节谁也说不清到底应当怎样行礼,除了大家唧咕唧咕一大阵,把点心塞在口中,恐怕就再没有别的事;假若有的话,那就是小姐们——新娘子算在内——要说笑,又不敢,而只扭扭捏捏的偷着笑。想到这里,他打了个震动全身的冷颤!非写信告诉秀华不可:结婚就是结婚,不必格外的表演猴儿戏。结婚应当把钱留起来,预备着应付人口过多时的花费。不能,不能,不能把钱先都化去,叫日后相对落泪。说到天边上去,他觉得他完全合理,而表妹是瞎胡闹。他写好了信——告诉她彼此两便吧。
好象知道不一定把信发出去似的,也没有照着习惯写好信马上就贴邮票。他把信放在了一边。秀华太麻烦人,可是,有几个不罗嗦的女子呢?好吧,和她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