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数学原理》:数学方面
大学丛书写一本小书,用浅近的语言把我的哲学说一个梗概。这个邀请来得正是时候。我巴不得躲开符号演绎推理的严刻性。而且那时我的主张清晰明确,为前此以及后来所未有,很容易用简单平易的方法加以说明。这本书很成功,现在销路仍然很广。我觉得多数哲学家仍然认为这书是充分说明了我的主张。
把那本书重读一遍,我发现里边有很多东西是我现在仍然相信的。我仍然承认“知识”不是一个精确的概念,而是混入到“或然的意见”中。我仍然承认自明是有不同的程度的,了解一个普遍命题而不知道其真理的任何个别的例子是可能的,例如:“所有从未乘到一起的成对的数其积是大于1,000”。但是另有一些问题我的意见已经起了很大的变化。我不再以为逻辑定理是事物的规律;适得其反,我现在把逻辑定理看做纯是属于语言性质的。我不再以为点、瞬和质点是世界原料部分。我在那本小书里所讲的关于归纳法的话,我现在看来是很粗疏的。我讲到普遍和我们关于普遍的知识讲得很有把握,我现在没有那种把握了,虽然我关于这个问题没有什么新的意见象从前那样自信地提出来。
关于点、瞬和质点,我是被怀特海从我的“独断的睡梦”中唤醒的。怀特海发明了一个方法,把点、瞬和质点构成一组一组的事件,每一个的范围都是有限定的。这就有了可能象我们以前在算术中用奥卡姆剃刀那样,把它用在物理学里。我很喜欢数理逻辑方法上的这种新应用。这似乎是暗示,用于理论物理学里的那些概念,其光滑顺溜与其说是由于世界的性质,倒不如说是由于数学家的巧妙手段造成的。而且在知觉问题上这也好象是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前景。我受聘于一九一四年春季要在波士顿作劳威尔讲演,我选择了“我们关于外界的知识”做我的题目,并且就这个问题我开始利用怀特海的新工具做研究。
知觉是我们外界知识的源泉这个问题,在我看来是很麻烦的。如果两个人看一样东西,由于透视和光线射下来的方向,他们之所见就有所不同。没有理由单挑出一个知觉者来,说他才是看见了那件东西的真相。所以我们不能认为外界的物就是人之所见。物理学家认为这是老生常谈:我们看不见原子和分子。物理学家向我们保证原子和分子是物的构成成分。生理学家也一样使人气馁。他讲明从眼到脑有一个复杂的因果连环,而且你之所见是有赖于脑子里的变化。如果这个脑的状态能够被非平时的原因所引起,你就会有一种视觉,这个视觉不像平时那样和一个外界的物体相牵连。这类的事不专是牵涉到视觉。这可以由一个大家都知道的例子来说明:一个人觉得他的大脚趾疼,虽然他的腿已经被切断了。这种论证说明,我们直接所经验到的不可能是物理学所讨论的外界的物,可是只有我们直接所经验到的才给我们理由相信有个物理学的世界。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有各种方法。最简便的是唯我论的方法。我是把唯我论当做一种假设,而不是当做一种定论。那就是说,我是考量一个学说,就是,除了我自己的经验以外,没有正当的理由对于任何东西加以肯定或否定。我不认为这个学说可以驳得倒,但是我也不认为任何人能认真相信它。
有些人主张,承认经验是合理的,不管是自己的或是别人的,但是相信没人经验得到的事情则是不合理的。这个学说是承认来自别人的证明,但是拒绝相信有无生命的物质。
最后就是朴素实在论者和物理学家所都同意的那个羽翼已成的学说。据这一个学说的说法,有些东西是活的,是一簇一簇的经验,另一些东西是无生命的。
这些学说中的第二个和第三个是需要从我所经验到的推论到我所不能经验到的东西。
这些推论不能按照逻辑加以证明。只有承认演绎逻辑范围以外的一些原则,这些推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