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感性之宗教或信仰,或情理的精神,是孔教人文主义之一部分或一分段。就是这种情理精神产生了中庸之道,它是孔子学说的中心思想。关于情理精神前面曾经论及,它是与逻辑或论理相对立的。情理精神既大部分为直觉的,故实际上等于英文中的“常识”,从这种精神的显示,即任何信条,凡欲提供于中国人的面前,倘只在逻辑上合格,还是不够的,它必须“符合于人类的天性”,这是极为重要的概念。
中国经典学派的目的,在培育讲情理的人,这是教育的范型。一个读书人,旁的可以不管,第一先要成为讲情理的人,他的特征常为他的常识之丰富,他的爱好谦逊与节约,并厌恶抽象学理与极端逻辑的理论。常识为普通人民人人所有的,而哲学家反有丧失此等常识的危险,因而易致沉溺于过度学理之患。一个讲情理的人或读书人要避免一切过度的学理与行为,举一个例子:历史家福劳第(Froude)说:“亨利八世之与加塞琳离婚,完全出于政治的原因”。而从另一方面的观点,则克莱顿主教宣称:“这件事故完全出于兽欲”。若令以常情的态度来评判,则认为两种原因各居其半,这种的见解其实是较为切近于真情。在西方,某种科学家常沉迷于遗传的理想,另一种则着魔于环境的意识,而每个人都固执地以其鸿博的学问与兴奋的戆性竭力证明自己所持之学理为正确。东方人则可以不费十分心力,下一个模棱两可的判断。是以中国式的判断,可以立一个万应的公式:即“A是对的,B亦未尝错”。
这样自慰自足的态度,有时可以挑怒一个讲逻辑的人,要问一问到底是怎样?讲情理的人常能保持平衡,而讲逻辑的人则丧失了平衡。倘有人谓中国绘画家可以像毕加索(Picasso)采取完全逻辑的观察,把一切绘画的对象简化到单纯的几何形体,圆锥、平面、角、线条来构图,而把逻辑的学理运入绘画,这样的理想在中国显然是不会实现的。吾们有一种先天的脾气,不信任一切辩论,若为太完全的;又不信任一切学理,若是太逻辑的。对付此等学理上的逻辑怪想,“常情”是最好最有效的消毒剂。罗素曾经很正确地指出:“在艺术上,中国人竭力求精细;在生活上,中国人竭力求合情理。”
崇拜此常情之结果,乃为思想上的厌恶一切过度的学理,道德上的厌恶一切过度的行为。此种态度之天然趋势,为产生“中庸之道”。它的意思实在相同于希腊的“不欲过分”的思想,中文意思适相同于moderation的字为“中和”,它的意义是“不过分而和谐”;相同于restraint的字为“节”字,意义是“克制至适宜之程度”。《尚书》为中国记载政治公文最早之史籍,内载当尧禅位之时,劝告其继承者舜说:“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厥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孟子赞美汤说:“汤执中,立贤无方。”《中庸》上说:“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而用其中于民……”他的意义是谓他必须听取相反的两端议论,而给双方同样打一个对折的折扣。中庸之道在中国人心中居极重要之位置,盖他们自名其国号曰“中国”,有以见之。中国两字所包含之意义,不止于地文上的印象,也显示出一种生活的轨范。中庸即为本质上合乎人情的“常轨”,古代学者遵奉中庸之道,自诩已发现一切哲学的最基本之真理,故曰: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
中庸之道覆被了一切,包藏了一切。它冲淡了所有学理的浓度,毁灭了所有宗教的意识。假定有一次一个儒教的老学究与一个佛教法师开一次辩论,这位大法师大概很能谈谈,他能够引出许多材料以证明世上物质的虚无与人生之徒然,这时候,老学究大概将简单地用他的实情而非逻辑的态度说:“倘令人人脱离家庭而遁迹空门,则世界上的一切国家与人民,将变成怎样情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