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语言的机制和历史
地搅乱其含义的企图。正常的通讯谈话,其主要敌手就是自然界自身的熵趋势,它所遭遇到的并非一个主动的、能够意识自己目的的敌人。而在另一方面,辩论式的谈话,例如我们在法庭上看到的法律辩论以及如此等类的东西,它所遭遇到的就是一个可怕得多的敌人,这个敌人的自觉目的就在于限制乃至破坏谈话的意义。因此,一个适用的、把语言看作博奕的理论应能区分语言的这两个变种,其一的主要目的是传送信息,另一的主要目的是把自己的观点强加到顽固不化的反对者的头上。
我不知道是否有任何一位语言学家曾经做过专门的观察并提出理论上的陈述来把这两类语言依我们的目的作出必要的区分,但是,我完全相信,它们在形式上是根本不同的。
我以后在讨论语言和法律的那一章中将进一步讲到辩论式的谈话。
作为一门控制语言意义逸失的学科,控制论应用于语义学方面的愿望已经在若干问题上得到了实现。看起来,在粗糙的信息和我们人类能够有效使用的信息之间,或者,把这句话改变一下,在粗糙的信息和机器能够有效操作的信息之间,作出某种区别是必要的。依我的意见,这里的基本区别和困难是由于如下的一个事实产生的:对行动有重要意义的,与其说是发出的信息量,不如说是进入通讯装置和存贮装置的足以作为行动扳机的信息量。
我已经讲过,用任何方法传递消息或者从外部来干预它们,都会降低它们所含的信息量,除非利用新的感觉或原先处在信息系统之外的记忆馈进新的信息。如前所述,这一陈述就是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另一说法。现在让我们考虑一下本章前面所讲的那种用来控制小型电力站的信息系统。重要的问题不仅在于我们传送给线路的信息,而且在于这个信息经由终端机械装置去打开或关上水闸、校准发电机以及完成类似的工作时还剩下什么。在某种意义上,这个终端装置可以看作附加于传送线路的过滤器。从控制论观点看来,语义学上具有意义的信息乃是通过线路以及过滤器的信息,并非仅仅通过线路的信息。换言之,当我听到一段音乐时,大部分声音都进入我的感官并达到我的脑子。但是,如果我缺乏感受力和对音乐结构的审美理解所必需的训练的话,那么这种信息就碰到了障碍,反之,如果我是一个训练有素的音乐家,那它就碰到了一个可以对它作出解释的结构或组织,从而使这种模式在有意义的形式中展示出来,由是产生了审美价值和进一步的理解。语义学上具有意义的信息,在机器中一如在人体中那样,乃是能够通过接收系统中的激活机构的信息,尽管存在着人或自然乃至人和自然二者结合起来的捣乱企图。从控制论观点看来,语义学界定了信息意义的范围并使它在通讯系统中免于逸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