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希腊人
在公元一世纪的时候,行会只不过是一种崇拜形式,一种说法,一种教派,一个希腊人或罗马人(这里请原谅时间上的略微混淆)已经离开长老教会加入基督科学教会,便会告诉别人他去参加“另一个行会”去了。“教堂”、“英国北部教会”和“贵族院”相对来说是新发明的同汇,在当时可无人知晓。
如果你对这个问题特别感兴趣,想弄明白当时罗马的情况,就请在下周六买一份纽约报纸看一看,任何一份都行。你会看到四五栏关于从印度、波斯、瑞典、中国以及其它十多个国家引进的新教旨和新处方的广告,这些广告旨在给人们以健康、富有和得到灵魂永恒拯救的希望。
罗马与我们如今的大都市一样,充斥着外来和本地的宗教。这也不可避免,因为它与世界各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小亚细亚北部覆满青藤的山上开始了对神母的崇拜,弗里基亚人把神母尊崇为所有天神之母。伴随这种对神母的崇拜的是一些不合乎礼仪的表达感情的放荡形式,这使罗马当局不得不诉诸武力关闭神母庙,最后还通过了一项果断的法律,禁止进行任何传教活动,因为这种宗教只会鼓励公众豪饮和做出更糟的事情。
埃及这块充满自相矛盾和神秘色彩的古老土地,为人类提供了五六个怪诞不经的天神,奥赛利斯、塞拉皮斯和爱西斯在罗马时代就象阿波罗、迪梅特和赫耳墨斯一样被人所熟悉。
至于希腊人,他们在若干世纪之前就把抽象真理和行为法典的雏型体系奉献于世。这时,他们又向坚持偶像崇拜的异国居民提供了远近闻名的艾蒂斯、迪奥尼修斯、奥尔费斯和艾多尼期的“宗教行会”。从公共道德的角度来说,这些神明中没有一个是尽善尽美的,不这他们却颇受到人们的欢迎。
在整整一千年里,腓尼基商人常常光顾意大利海岸,使罗马人熟悉了他们的上帝巴尔(耶和华的不共戴天之敌)和上帝的妻子艾斯塔蒂。为了这位奇妙的女神,所罗门在老年时在耶路撒冷中心建造了一个“高坛”,使他忠诚的臣民大为震惊。这个令人敬畏的女神在争夺地中海的第一把交椅的漫长苦战中,一直被公认是迦太基城的庇护者,她的庙宇在亚洲和非洲都打碎以后,她又俨然以基督教圣人的身份重新回到了欧洲。
不过,还有一个最为重要的神。他的名望誉满全军。在从莱茵口到底格里斯河源的罗马边境线上,每一堆残砖破瓦之下都会发现他的破碎金身。
这就是伟大的米思拉斯神。
据我们所知,米思拉斯原是司管光、空气和真理的亚洲神,在里海低地平原饱受香火。我们的鼻祖占有了那片牧草肥沃的土地,使人类在山峰峡谷之间得到了栖身之所,这里以后便成为人所共知的欧洲。这个天神给予人类各种美好的东西,大家相信,这块土地的统治者得以施展权力,完全是依靠万能的天意。米思拉斯终日处在天火之中,有时他把一缕天火降在身居高职的人们的身上,作为天恩的象征。他虽然早已离去,连名字也被忘记了,但是自中世纪征。他虽然早已离去,连名字也被忘记了,但是自中世纪起,那些仁慈的圣人们头上的光环就足以向我们提示早在教堂问世一千年之前的一个古老传统。
尽管米尼拉斯在很长时间内深得人们的崇敬,但人们要稍微准确地了解他的一生却仍然非常困难。这是事出有因的。早期基督教传教士对米思拉斯神话恨之入骨,其程度百倍于对一般神话的仇恨。他们明白印度神是他们最凶恶的对手,便竭尽能事,毁掉一切可以使人们记忆起他的东西,他们的努力大见成效,所有米思拉斯的寺庙荡然无存,这个宗教在五百年中曾经盛行于罗马,就象今日美以美教派和长老会在美国盛行一样,这时却连一张文字记载的纸片部没有留下。
不过,当时炸药还没有发明,建筑物不可能被彻底铲平,人们通过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