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入道方式
造完全一样,他们之间互相做的事,往往只是自己对自己作的事的延伸而已,感觉上没有多少差别。同性恋者当中有些人把和异性相处视为「累人」的事情,可否作这样的理解:同性恋者有一种不愿进入成年,负起成年人责任的倾向,他们认为与其为接触异性花钱、受累、担责任,还不如停留在自得其乐的童年和少年时代。这也可以说是自恋心理的一种表现。
无师自通的入道方式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它处于一种朦朦胧胧、若明若暗的状况中。一位调查对象回忆道:「我家住四合院,院里有一个比我大几个月的人,他膀大腰圆,游泳滑冰都行,他和我特别好,不知他怎样,可我总是很想跟他在一块儿,停他说话。有一次院里修房子,搭了个窝棚,地上铺着木板,我两就躺一块了……那时我们都没结婚,我上班他上学。他有点懂这种事,看过。他不是同性恋,但我那段时间挺喜好他的。」据这位同性恋者说,自己真正懂了这件事是在27岁,但是「在这之前也不是没接触过。有时在公共汽车上有人冲我乐,我总以往这人有坏心眼。记得有次在公共汽车上一个人想勾引我,那时我十七八岁,也没放在心上,只是觉得他有点动手动脚的,不正常,并不明白者就是同性恋。」
一位典型的无师自通的同性恋者所讲述的入道方式颇具戏剧性,他说:「记得是在初中时,我不知在哪里看到了『同性恋』这个词,一看就觉得和我有关系。」我们问,记得是从哪篇文章或哪本书里看到的吗?他说全都不记得,当时留下印象的就是这一个词,还说:「一知道社会上有这种事之后,特高兴,兴奋的一夜睡不着觉。」另一位调查对象说自己在十六七岁就开始有同性恋行为,可是真正明确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同性恋行为,却是在22岁时。那时他认识了外国使馆一个工作人员,在他那里跳舞、喝酒,在他屋里的港台中文杂志上看到了关于同性恋的文章,这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是个同性恋者。
一位同性恋者颇为自信地断言,每个男性的潜意识中都存在着同性恋的因素,就象一粒种子,如果没有遇到适合的土壤,这粒种子就不会萌发,而如果碰到适当的机遇,如一位适合的男朋友,就会「一发不可收拾」。这种观点与弗洛伊德关于人的本性里男女两种本质并存的观点十分接近。鲍斯菲尔德也表达过类似的思想,他在《性与文明》一书中指出:「在男女青少年性器官发育成熟前,均有强烈的同性恋倾向,当事人不一定能意识到,根据环境的不同确定进一步的取向。青春期过后,同性恋倾向仍保留在人的性本能中,它或被压抑,或导向其他渠道。」(鲍斯菲尔德,第94页)
问卷数据表明,调查对象中「入道」时间最早的在14岁,最晚的在29岁,年龄中位值为18岁。入道的途径大多数人承认是通过读书和自己自然而然懂得的,但也有少数人承认是由别人教会的。
同性恋者的第二种入道方式就是被别人教会的,即由资深同性恋者引诱入道的。
一位同性恋者描述了他被资深同性恋者引诱入道的经过,他说:「是人家教我的。我有一个同学和我住楼上楼下,我常去他家玩,在那里碰见了那个人。一次我到同学家,他从楼上下来了,聊聊天,说觉得我好。摸摸说,摸摸脸,让我明晚上他家。我去了,住他那儿,他跟我睡一被窝。开始没觉得不好意思,后来他让我把内衣内裤脱了,我说那哪儿成呀……第一次觉得很讨厌,后来就觉得好了。」
另一位同性恋者是被邻居引诱入道的:「上初中时,我们街坊有个二叔结了婚。他爱人怀孕,他让我上他家去停录音机(当时有录音机的人家还不多)。我那年16岁,觉得什么都新鲜。他说,你累了就躺床上躺躺。我躺在床上,问他结婚是怎么回事,他就对我说了。我搂抱我,吻我。我一开始躲,后来就不躲了……我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