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迅速【2】
象中自然地产生出来的运动,同时我也意识到,只有在想象流转化为文字之后,我们才能够谈论某种文学效果。对于写诗的诗人是这样,对于散文作家也是这样:成功取决于用词、炼字,表达的妥当当然常常来自灵感的急速闪烁,但是规律却是耐心地寻找恰如其分的词语,寻找每个字都不可更替的句子,寻找字音与概念的最为有效的配合。我确信,写散文是不应该和写信[整理者:疑当为“写诗”]有任何区别的。两者的要点都是寻找独特的词句,简洁、凝炼而且便于记忆的词句。
在长篇作品里不断地保持这种张力是困难的。但是,从气质上看,我觉得自己写短篇更为得心应手:我的作品大部分是短篇小说。例如,我在《宇宙的滑稽)(Cosmicomics)和《t零》(t zero)中的尝试——给予时间和空间的抽象概念以叙事的形式——只能在短篇小说的紧凑篇幅中完成。但是,我还实验过更短的篇幅,更短的短篇,介乎于寓言和散文诗之间,可参看我的《隐身城市》和近来在《帕洛马尔先生》中的描写。当然,一篇文本长短是一种外在的标准,但是我所谈论的是一种特殊的密度;虽然这种密度可以在幅度较大的叙事作品中达到,但是其恰当的维度可见于单独的一页。
我这样偏爱短小的文字体裁,这仅仅是因为我遵循了意大利文学的真正使命;意大利文学缺乏长篇小说作家,但是诗人很多;这些诗人们如果写散文,也要在文章中发挥其才能,最高度的创新和思维能力也只见于寥寥几页。其他国家的文学难以比拟的一个例证是列奥帕第的《散文与对话》(Operette morali)。
美国文学中有一个光辉而生气勃勃的短篇小说传统,的确,我想说,美国文学最珍贵的著作是在短篇小说之中。但是,出版家划出的严格分类法——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排除了其他短小的体裁(依然可见于美国伟大诗人们的散文作品:从瓦尔特·惠待曼(alt man)的《标准的日子》(Specimen Days)到威廉·卡罗斯·威廉斯(illiam Carlos illiams)的许多文章)。出版商的要求神圣不可侵犯,但也不应该阻拦我们尝试新的体裁。在这里我真是应该大声呼吁,为短小文学体裁的丰富加以辩护,为这种体裁所表现的风格和内容的精练辩护。我现在想到的是保尔·瓦莱里(Paul Valéry)的《趣味先生》(Monsieur teste)和他的其他许多散文,想到了弗朗西斯·彭热(Francis Ponge)写的关于各种物件的散文诗,米歇尔·莱里斯对他自己和他自己的语言的探索,亨利·米晓(henri Michaux)在《笔荟》(Plume)[#]发表的短小故事中的神秘性的和幻觉般的幽默。
当代新文学体裁最后一大发明是短篇作品大师霍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完成的。他设计他自己是叙事者,“哥伦布的鸡蛋”,这一点使他能够克服在他近四十岁时依然妨碍他超越杂文走向小说的心智障碍。博尔赫斯的想法是,设想他准备写的书已经由另外某一个人写出,一个不知名的、假想的作者,一个用另外一种语言写作的、来自另外一个文化背景的作者写的,而他本人的任务则是去描述和评论这本被发明出来的书。关于博尔赫斯的传奇中有这样一件轶事:按上述规则写出来第一篇优秀短篇小说《向阿尔穆塔辛迈进》(El acercamiento a Almotásim)于一九四○年发表在(Sur)杂志上,确实被人看作是对一位印度作者的一本书的评论。同样,博尔赫斯的批评家们都觉得必须指出,他的每一篇作品的篇幅都是延展了两、三倍的,因为借用了属于真实的或想象的图书馆的其他书籍的片段,无论这些书是经典、博论,还是臆造出来的。
我要特别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