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英国
算把故事的中段放在最前面,而后倒转回来补讲前文,而后再由这里接下去讲——讲马威逃走以后的事。这样,篇首的两节,现在看起来是像尾巴,在原来的计划中本是“腰眼儿”。为什么把腰眼儿变成了尾巴呢?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我到底不能完全把幽默放下,而另换一个风格,于是由心理的分析又走入姿态上的取笑,笑出以后便没法再使文章萦回跌宕;无论是尾巴吧,还是腰眼吧,放在前面乃全无意义!第二个是时间上的关系:我应在一九二九年的六月离开英国,在动身以前必须把这本书写完寄出来,以免心中老存着块病。时候到了,我只写了那么多,马威逃走以后的事无论如何也赶不出来了,于是一狠心,就把腰眼当作了尾巴,硬行结束。那么,《二马》只是比较的“细”,并非和我的理想一致;到如今我还是没写出一部真正细腻的东西,这或者是天才的限制,没法勉强吧。
在文字上可是稍稍有了些变动。这不能不感激亡友白涤洲——他死去快一年了!已经说过,我在“老张”与《赵子曰》里往往把文言与白话夹裹在一处;文字不一致多少能帮助一些矛盾气,好使人发笑。涤洲是头一个指出这一个毛病,而且劝我不要这样讨巧。我当时还不以为然,我写信给他,说我这是想把文言溶解在白话里,以提高白话,使白话成为雅俗共赏的东西。可是不久我就明白过来,利用文言多少是有点偷懒;把文言与白话中容易用的,现成的,都拿过来,而毫不费力的作成公众讲演稿子一类的东西,不是偷懒么?所谓文艺创作不是兼思想与文字二者而言么?那么,在文字方面就必须努力,作出一种简单的,有力的,可读的,而且美好的文章,才算本事。在《二马》中我开始试验这个。请看看那些风景的描写就可以明白了。的言语是多么漂亮,可是一提到风景便立刻改腔换调而有诗为证了;我试试看;一个洋车夫用自己的言语能否形容一个晚晴或雪景呢?假如他不能的话,让我代他来试试。什么“潺浮”咧,“凄凉”咧,“幽径”咧,“萧条”咧……我都不用,而用顶俗浅的字另想主意。设若我能这样形容得出呢,那就是本事,反之则宁可不去描写。这样描写出来,才是真觉得了物境之美而由心中说出;用文言拼凑只是修辞而已。论味道,英国菜——就是所谓英法大菜的菜——可以算天下最难吃的了;什么几乎都是白水煮或楞烧。可是英国人有个说法——记得好像GeorgeGissing(乔治·吉辛)也这么说过——英国人烹调术的主旨是不假其他材料的帮助,而是把肉与蔬菜的原味,真正的香味,烧出来。我以为,用白话著作倒须用这个方法,把白话的真正香味烧出来;文言中的现成字与辞虽一时无法一概弃斥,可是用在白话文里究竟是有些像酱油与味之素什么的;放上去能使菜的色味俱佳,但不是真正的原味儿。
在材料方面,不用说,是我在国外四五年中慢慢积蓄下来的。可是像故事中那些人与事全是想象的,几乎没有一个人一件事曾在伦敦见过或发生过。写这本东西的动机不是由于某人某事的值得一写,而是在比较中国人与英国人的不同处,所以一切人差不多都代表着什么;我不能完全忽略了他们的个性,可是我更注意他们所代表的民族性。因此,《二马》除了在文字上是没有多大的成功的。其中的人与事是对我所要比较的那点负责,而比较根本是种类似报告的东西。自然,报告能够新颖可喜,假若读者不晓得这些事;但它的取巧处只是这一点,它缺乏文艺的伟大与永久性,至好也不过是一种还不讨厌的报章文学而已。比较是件容易作的事,连个小孩也能看出洋人鼻子高,头发黄;因此也就很难不浮浅。注意在比较,便不能不多取些表面上的差异作资料,而由这些资料里提出判断。脸黄的就是野蛮,与头发卷着的便文明,都是很容易说出而且说着怪高兴的;越是在北平住过一半天的越敢给北平下考话,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