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快乐
满足,求而不得,表现为心理和生理状态是苦,求而得,表现为心理和生理状态是乐。这样说,乐是欲的满足,所以叔本华的看法是,这只是苦(欲而未得)的免除,并没有什么积极内容,可以看作价值。
以居家度日为比喻,乐如果有积极价值,那就等于积蓄,如果没有积极价值,那就等于还债,究竟属于哪一种呢?不容易说,或者说可以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反正事实总是那么一回事,如果没有欲,没有执着的需求,没有满足,就谈不到乐不乐。这里,更为切要的是对“欲”的看法。悲观主义者,如叔本华,以“己身”为独在的一方,认为“欲”(即所谓“盲目意志”)是天命强加于人的胁迫力,受胁迫,听命,在世间奔波劳碌,实在没有意味。这样看欲,看天命,态度是敌视,如果真能够表现为行动,是不接受,连带的,由欲而生的乐当然也在摒弃之列了。
悲观主义是对“人生的究竟”的一种看法,不同道的人当然不这样看。但是一定要斥为错误,找出足以服人的理由却不容易,因为关于人生的究竟,我们所知还很少,所有这方面的哲理,都只是凭自己的偏好而捕风捉影。但是,至少由常人看,悲观主义有个大弱点,是坐而可言,起而难行。相信悲观主义,以“我”为本位,自爱,自尊,对天命几乎是怒目而视,一切想反其道而行。但是,如何反呢?充其量能够走多远呢?叔本华写过一篇文章,《论自杀》,说这是对自然的一种挑战,可是他自己却是寿终的,可见既已生而为人,不管如何发奇想,真正离开常道是如何不容易。
广泛地观察人世,可以看到,常道是不得不走的路,疑也罢(如少数哲人), “顺帝之则”也罢(如绝大多数人),既然已经在路上,惟一的也是最为可行的办法是“顺路”“走”下去。依据这个原理立身处世,对于“乐”,我们无妨这样看:我们由自然接受“生”,应该顺而受之;“欲”是“生”的一种集中的最活跃的表现,欲的满足,是“利生”的不可避免的需要;乐的感受,是“得遂其生”的一种符号,一种报酬,也是一种动力。“生”是天命,这样的天命,究竟是好是坏,我们可以问,可以猜测,不过找到确定的解答却大难。古人说,“天地之大德曰生”,这样的信仰可以使人宽心,却未必真实。实事求是,我们最好还是谦逊一些,顺受天命而不问其所以然,也就是不到玄学方面去找根据。这样,我们把“生”(包括“欲”)看作更根本的东西,“乐”不过是连带而有的事物,如果说人生有所谓目的,这目的是“生”而不是“乐”,这就与快乐主义者的看法有了距离。
与快乐主义者相比,对于“乐”,我们只是重视它而不以之为“主义”。不以之为主义,这里就容许有个“别择”的原则,就是说,决定行为的时候,在两种或多种可能之间,由于某种考虑,我们可以不选取能够很快使自己获得某种享受的那一种。自然,事实上也许同样不得不这样做。
这样说,快乐主义是完全错了吗?也不能这样说。快乐主义的弱点,我个人看,主要是理论方面太“彻底”,以致把“乐”看作比’‘生”更根本,至于说到实行,却是大体上可以接受,也是应该接受的。由世间的常道看,不管说乐是欲的满足也好,说它不是最根本的也好,“乐比苦好”总是难得不承认的常理,因为乐与“欲”有血肉联系,也就是与“生”有血肉联系,顺受天命,要“生”,求“善其生”,就不能不把“乐”看作十分珍贵的事物。人生,上寿不及百年,呼吸一停止就是断灭,怎样度过一生比较好呢?古今有无数的人想到这个间题。不同的解答可以提出不同的条件,不过,无论如何,说“由于多有所乐而心安理得”是个重要条件,总是绝大多数人会同意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