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天道
吗?我想.如果有人竟至这样设想,那必是患了自大狂的病口不要说整个“存在”,姑且局限在地面上,例如人发明杀虫药和杀菌药,救了不少人的生命,这当然可以算作善了,但是如果不是处在人的地位,而是处在虫和菌的地位,这究竟是善还是恶就成为问题。推到地面以外,善恶的分辨就更渺茫了,举例说,银河系旋转而不静止,其中大量的恒星也生生灭灭,以至于整个宇宙是“有”而不是“无”,这是善呢,还是恶呢?显然都说不上。
我们生而为人,站在人类的地位说长道短自然是难免的,不过要讲包括其他在内的大道理,那就应该眼睛睁大,心情冷静。这样,我们会很容易地认识,所谓善恶,是人类以己身为本位来评价事物(严格讲应是评价人的行为)的一套概念,推到人类生活以外是行不通的。而讲到善恶的本原,其实也简单得很,不过是人生而有“欲”。人类乐生,于是把可以利生的一切看作善.人类畏死,于是把可以避死的一切看作善;其他衣食住行等等事物的评价都不过如此。这里也许有人会想到更根本的问题,即“欲”的价值问题。这当然很难说,有所欲是己然的事,欢迎也罢,不欢迎也罢,反止是既成事实,除自顺受之外,又能怎么样!前面说,有的人不安于生命之徒然,这是想给“欲”及其派生的一切找个理论的靠山,以证明人事上的种种琐屑是理合于天。这种意图是可以理解的,而如果有所得,也未必没有用,如《易》传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就是这一类。但是这类领悟,归根到柢不过是一种形而上学的信念,用它自悲或自欺都可能有大用,如果竟以为这就是真理,定而不可移,那就与相信鬼神没有分别了。因此,想到天道方而的问题,我们以为宁可这样说,天道远、人道迩,人生有涯,人力有限,我们最好还是不舍近而求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