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菜
奇特的现象。难道肉体渐近老衰,精神也就与宗教接近么?未必然,这种态度有的从宗教出,有的也会从唯物论出的。或者有人疑心唯物论者一定是主张强食弱肉的,却不知道也可以成为大慈悲宗,好像是《安士全书》信者,所不同的他是本于理性,没有人吃虾米那些律例而已。
据我看来,吃菜亦复佳,但也以中庸为妙,赤米白盐绿葵紫寥之外,偶然也不妨少进三净肉,如要讲净素已不容易,再要彻底便有碰壁的危险。《南齐书·孝义传》纪江泌事,说他“食菜不食心,以其有生意也”,觉得这件事很有风趣,但是离彻底总还远呢。英国柏忒勒(SamueIButler)所著《有何无之乡游记》(Erewhon)中第二十六七章叙述一件很妙的故事,前章题曰《动物权》,说古代有哲人主张动物的生存权,人民实行菜食,当初许可吃牛乳鸡蛋,后来觉得挤牛乳有损于小牛,鸡蛋也是一条可能的生命,所以都禁了,但陈鸡蛋还勉强可以使用,只要经过检查,证明确已陈年臭坏了,贴上一张“三个月以前所生”的查票,就可发卖。次章题曰《植物权》,已是六七百年过后的事了,那时又出了一个哲学家,他用实验证明植物也同动物一样地有生命,所以也不能吃,据他的意思,人可以吃的只有那些自死的植物,例如落在地上将要腐烂的果子,或在深秋变黄了的菜叶。他说只有这些同样的废物人们可以吃了于心无愧。“即使如此,吃的人还应该把所吃的苹果或梨的核,杏核,樱桃核及其他,都种在土里,不然他就将犯了堕胎之罪。至于五谷,据他说那是全然不成,因为每颗谷都有一个灵魂像人一样,他也自有其同样地要求安全之权利。”结果是大家不能不承认他的理论,但是又苦干难以实行,逼得没法了便索性开了荤,仍旧吃起猪排牛排来了。这是讽刺小说的活,我们不必认真,然而天下事却也有偶然晴合的,如《文殊师利问经》云:
“若为己杀,不得唉。若肉林中已自腐烂,欲食得食。若欲啖肉者,当说此咒:如是,无我无我,无寿命无寿命,失失,烧烧,破破,有为,除杀去。此咒三说,乃得啖肉,饭亦不食。何以故?若思惟饭不应食,何况当啖肉。”这个吃肉林中腐肉的办法岂不与陈鸡蛋很相像,那么烂果子黄菜叶也并不一定是无理,实在也只是比不食菜心更彻底一点罢了。
二十年十一月十八日,于北平。
(1931年11月作,选自《看云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