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法
“人皆有死”,这句格言大约是确实的,因为我们没有见过不死的人,虽然在书本上曾经讲过有这些东西,或称仙人,或是“尸忒卢耳不卢格”(Strulbrug),这都没有多大关系。不过我们既然没有亲眼见过,北京学府中静坐道友又都剩下蒲团下山去了,不肯给予凡人以目击飞升的机会,截至本稿上版时止本人遂不能不暂且承认上述的那句格言,以死为生活之最末后的一部分,犹之乎恋爱是中间的一部分,--自然,这两者有时并在一处的也有,不过这仍然不会打破那个原则,假如我们不相信死后还有恋爱生活。总之,死既是各人都有分的,那么其法亦可得而谈谈了。
统计世间死法共有两大类,一曰“寿终正寝”,二曰“死于非命”。寿终的里面又可以分为三部。一是老熟,即俗云油尽灯干,大抵都是“喜丧”,因为这种终法非八九十岁的老太爷老太太莫办,而他们此时必己四世同堂,一家里拥上一两百个大大小小男男女女,实在有点住不开了,所以他的出缺自然是很欢送的。二是猝毙,某一部机关发生故障,突然停止进行,正如钟表之断了发条,实在与磕破天灵盖没有多大差别,不过因为这是属于内科的,便是在外面看不出痕迹,故而也列入正寝之部了。三是病故,说起来似乎很是和善,实际多是那“秒生”(Bacteria)先生作的怪,用了种种凶恶的手段,谋害“蚁命”,快的一两天还算是慈悲,有些简直是长期的拷打,与“东厂”不相上下,那真是厉害极了。总算起来,一二都倒还没有什么,但是长寿非可幸求、希望心脏麻痹又与求仙之难无异,大多数人的运命还只是轮到病故。揆诸吾人避苦求乐之意实属大相径庭,所以欲得好的死法,我们不得不离开了寿终而求诸死于非命了。
非命的好处便是在于他的突然,前一刻钟明明是还活着的,后一刻钟就直挺地死掉了,即使有苦痛(我是不大相信)也只有这一刻,这是他的独门的好处。不过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十字架据说是罗马处置奴隶的刑具,把他钉在架子上,让他活活地饿死或倦死,约莫可以支撑过几天;茶毗是中世纪卫道的人对付异端的,不但当时烤得难过,随后还剩下些零星末屑,都觉得不很好。车边斤原是很爽利,是外国贵族的特权,也是中国好汉所欢迎的,但是孤零零的头像是一个西瓜,或是“抽子”,如一位友人在长沙所见,似乎不大雅观,因为一个人的身体太走了样了。吞金喝盐卤呢,都不免有点妇女子气,吃鸦片烟又大有损名誉了,被人叫做烟鬼,即使生前并不曾“与芙蓉城主结不解缘”。怀沙自沉,前有屈大夫,后有……倒是颇有英气的,只恐怕泡得太久,却又不为鱼鳖所亲,像治咳嗽的“胖大海”似的,殊少风趣,吊死据说是很舒服,(注意:这只是据说,真假如何我不能保证,)有岛武郎与波多野秋子便是这样死的,有一个日本文人曾经半当真半取笑地主张,大家要自尽应当都用这个方法,可是据我看来也有很大的毛病。什么书上说有缢鬼降乩题诗云,
目如鱼眼四时开,
身若悬旌终日挂。
(记不清了,待考;仿佛是这两句,实在太不高明,恐防是不第秀才做的。)又听说英国古时盗贼处刑,便让他挂在架上,有时风吹着骨节珊珊作响,(这些话自然也未可尽信,因为盗贼不会都是锁子骨,然而“听说”如此,我也不好一定硬反对,)虽然有点唐珊尼爵士(LordDunsany)小说的风味,总似乎过于怪异--过火一点。想来想去都不大好,于是乎最后想到枪毙。枪毙,这在现代文明里总可以算是最理想的死法了。他实在同丈八蛇矛咔嚓一下子是一样,不过更文明了,便是说更便利了,不必是张翼德也会使用,而且使用得那样地广和多:在身体上钻一个窟窿,把里面的机关搅坏一点,流出些蒲公英的白汁似的红水,这件事就完了,你看多么简